[小案件 大道理] 借车出事故,车主赔不赔?宕昌法院这个案例告诉您

2022-06-26 06:00
甘肃

“朋友借车,你到底借还是不借?”想必这是大家都会经常遇到的一个大难题。不少有车者都遇到过这样的事儿,亲戚朋友来借车,自己不好意思拒绝,却又担心车借出后出现“意外”情况。而实际上,由借车引发的“故事”并不鲜见:一些车主的爱车借出后出事故了,车主也要负责任。诸如此类的事情让人堵心却无法言说。那么,车子到底要不要外借,如何借车才能达到借车者和出借者的“皆大欢喜”?还是直接不借,你会怎么拒绝才不得罪对方?

下面我们就通过我院南阳法庭最近处理的一个案例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常识。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31日1时40分许,杜某雪天醉酒无证驾驶朋友刘某的车辆与相向行驶的毛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陇南市宕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场勘察,认定杜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毛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商量无果,原告将车辆驾驶人杜某及车辆出借人刘某一起诉到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承担原告车辆维修费183037元,车辆损失及贬值损失80000元,车辆鉴定费5000元,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3000元,以上共计人民币271037元及本案的相关诉讼费用。

法院判决

案件受理后,经过法院调解,原被告达成赔偿调解协议,被告杜某同意赔偿原告的车辆维修费用及部分损失,被告刘某对上述赔偿款项承担担保责任。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法官心语

中国是传统的熟人社会,朋友对于我们的生活、工作都很重要,借车有可能出现风险,不借自己也有可能会伤害朋友关系。因此特别提醒大家,对于朋友借车的情况可以区别对待,特别是对于酒后、无驾驶证、吸毒后等情形一定要坚决拒绝借车,否则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车主承担的有可能不仅仅是民事责任,还有可能涉嫌犯罪。还有就是在车辆管理过错中要提醒大家一定要购买交强险,如果不购买交强险,车主要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无责任的保险赔偿。有经济能力的车主可以多购买商业第三者险,可以有效地降低无赔偿能力风险。

监制:王晓铭

原标题:《[小案件 大道理] 借车出事故,车主赔不赔?宕昌法院这个案例告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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