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博士的脑洞|江歌之死:模糊道德分野给了懦弱奔向坏的动力

万喆(特约评论员)
2017-11-13 21:11
来源:澎湃新闻

江秋莲在翻看女儿的旧物,说江歌喜欢收藏无用的小玩意儿,像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澎湃新闻记者 张小莲 图

今天被日本留学生江歌与刘鑫案刷屏。一个痛苦的母亲失去了女儿,一个困扰的女孩认为自己受到不实的道德指控。

孰是孰非?道德评判也许难有定论,但背后的经济规律也许能给出一个思考角度。

法律的经济学解释用于道德

将经济学理论应用于法律分析,是一个极为有益的探索。注重“实用主义”带来的结果评判,也许更有助于找到最有利于当前的评判标准,而尽可能接近现实地作出最有利于公平的判断。天才的理查德・波斯纳提出,可以用经济学上的效率来做主要评判标准。

霍布斯法官说:“法律乃是我们道德生活的见证和外部积淀。”道德形成应也有其经济学意义和目标。尽管不一定被人们所完全意识到。

因此,无论法律或道德,制定社会规则,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可以广大人民的整体福利最大化为目的和评判标准。

那么,怎么制定规则来“惩恶扬善”呢?

杰米•边沁对刑法的经济分析认为,每个人,包括罪犯,都被使快乐与痛苦盈余最大化的欲望驱使。所以,阻止犯罪必须通过刑罚来提高罪犯的痛苦。但是,以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犯罪的最佳方式是对所有犯罪统一适用最重的刑罚,这是天真的。倘或如此,罪犯对所犯各种罪行的态度就完全没有差别了。

这里面就是边际成本的概念,即产出的一个小变动所带来总成本的提高。

对于道德而言,其量化标准更模糊。博登海默把“道德价值”分成两类:社会有序化的基本要求(即道德底线),和极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和增进人与人之间的紧密关系的原则(如慷慨、仁慈等)。

参照法律,而借助经济学方法,道德应当首先被分为“不道德VS道德”与“很道德(道德高尚)VS道德(符合道德一般性)”两组,对于“不道德”进行惩罚,而对于“很道德”给予奖赏,这才是对于社会秩序符合全体福利最大化的敦促方法。

不道德VS道德VS很道德

如果没有这么一种明确的认识和区分,会有什么问题呢?

会有边沁在刑法中提到的问题。

如果“不道德”不会得到惩罚,则“不道德”作为的成本太低,就会横行其道。这一点已经成为共识。

如果“很道德”不能得到奖赏,则“很道德”作为的成本太高,就会渐渐消弭。这一点也基本已经成为共识。

但如果弄错了“道德”的界限,把不是“很道德”就当做“不道德”,或者说,要求大家都要“很道德”,就会出现人类大爱世界大同共同福利最高了吗?很天真!当只有很高尚才算是道德时,也就是说,一般道德和不道德被等同,试想,人们对道德还是不道德的态度就完全没有差别了。这时,“不道德”作为的成本太低,与“很道德”作为的成本太高,同时出现。

也就是说,道德底线和道德高尚必须分得很清楚,而且,在一个正常社会里,首先要以道德底线来对大众进行要求和评判。看似都是“道德”,其实道德底线与道德高尚是两套评价系统,相互不能取代,不能随意补充,不能混淆。

混淆了这一点,则道德混乱。

会使人们事实上无视道德。

无视道德VS道德绑架

无视道德比较好理解。

道德底线被拉到那么高,一般人都是达不到的,其实大家就都没有了道德底线。

比如说“挟尸要价”。如果我们清楚,这也是项工作,也有成本,也有一定风险,给出“道德高尚”的标准就是,牺牲自己的精力、财务,去无偿、无私帮助其他人;给出的“道德”标准就是,尊重他人(无论生人或亡人),遵守契约。那么,“高尚”固然不可强求,“低劣”的确应当予以谴责甚至惩罚。

若不能理清这一种逻辑,则会发现,一方面,道德底线被攻破,另一方面,道德绑架横行。

道德绑架之所以大量产生,是因为如果道德只有“高尚”可用,于是大家都拼命拉高自己道德制高点,方能显示自己的正确。

在去年的“快递小哥被打”案中,打人是错误的,但是舆论硬是在这个也是底层人士的身上找出“北京爷们”的“地域歧视”倾向作为道德谴责的重点。而真正的道德、甚或是法律底线,比如说,应当车行其道遵守交通规则,不应当使用私人暴力解决问题等等,则完全被忽视了。

更多的所谓老人撞了豪车下跪、豪车原谅老人剐蹭新闻则层出不穷。网友们根据“道德”评判大赞大喷,不亦乐乎。其实,可以称赞“高尚”的人,但对于没能够达到“高尚”则大开杀戒,不仅是对个人的不公平,也是在破坏社会公平秩序。

从穷凶极恶讨伐“不给老人让座”到惊讶于“老人穷凶极恶让人让座”并没有多久。不去设立社会秩序的底线,不去考虑底线缺失或者不健全的原因,并从大众整体福利水平基础上考虑来进行解决,结果只能是大众道德观的垮塌。

反道德绑架VS反道德绑架的道德绑架

道德绑架当然已经是一种道德观的混淆。既然如此,进一步的混淆就不可避免,反道德绑架于是出现。

反道德绑架是一种新的制高点,主旨是,你说的都是错的,因为你是道德绑架。

小三破坏了人家家庭,受到谴责,怎么办?谴责我不道德就是道德绑架!办法一。

办法二,我是高尚的。我们是真心相爱!我高尚你还说我不道德,你是道德绑架。

办法三,别人不道德。他们已经不相爱了,没有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别人不道德你却说我,你是道德绑架。

用的招数就是把高尚、道德、不道德混为一谈。不弄清这一点,就很容易迷惑,为什么一个人既在自己没有爱的婚姻中不道德的维持着,又在有爱的婚外情中不道德地维持着,还在各种内内外外的欺骗中不道德的维持着,却成为了人格高尚的典范?

而且,反道德绑架的道德绑架也来了。

什么意思呢?不但你说的不对,而且你是道德绑架,你根本是不道德的!

前两年有一个案例,一位女士去饭馆吃饭,可能言语不当,被服务员拿开水浇头。许多媒体连篇累牍,批评这位女士不尊重底层劳动者,几乎就是说她“咎由自取”。这样恶劣的暴力行为,却把要求服务员好好服务当做是所谓“道德绑架”,予以抨击,并在此基础上对受害人刀剑相加,来了真正的新式道德绑架。

对一些贫困生的救助中也有类似问题。猛烈批评救助人索取了所谓“感恩”的感情回报,并认定这样是一种“道德绑架”的不道德,这种新道德绑架难道不是一种对反社会的鼓励?

无论是对个人的示范效应,或是对社会秩序的规范效应,会是能够使大家生活得更好的吗?

界限不清的道德分野给了懦弱奔向坏的动力

在江歌刘鑫案件中,一直体现着这种反转。

如果说江歌的表现,由始至终,主要体现对友人友爱帮助的“高尚”,那么,她的确值得赞赏,但无法强求刘鑫或者他人对这种“高尚”予以回报。尤其是,她年纪轻轻,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没有任何“回报”可以补偿。

是否刘鑫就此能够解脱呢?

不一定。

刘鑫不必是一个高尚的人,但至少要是一个符合一般性道德的正常人。作为友人、作为证人,应不应该尊重亡故的朋友?应不应该感谢别人为你抗刀千疮百孔?应不应该说出现场情况让未亡人有安慰?应不应该为给罪犯正当的惩罚而努力,无论是为自己、为朋友、为社会?

懦弱人人皆有之,但这不是作恶的借口。如果不能到达道德的底线,则落入恶的区限。

这不是懦弱。

而无视道德之后,还要反而谴责对方。一些媒体也不断帮她说,她又没有杀人啊,混淆高尚道德与一般道德标准;说她也是受害人啊,她也是懦弱啊,反道德绑架的道德绑架。

这不是懦弱,这是坏。

事实上,对于“高尚”,的确应当嘉奖,但对于“不当”更应加重惩罚。即使是舆论上的。而这种道德舆论评价并非毫无意义。事实上对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是会有影响的。如果得当,是会对大家的福利都有所提高,而不得当则会甚至损害所有人的福利。

而我们界限不清的道德分野给了懦弱奔向坏的借口和动力。

后记

人人都在寻找理论上的道德制高点,而无视道德行为的履行和意义,道德突破底线,发生道德沦丧。

康德说“法律调整人们的外部关系,而道德则支配人们的内心生活和动机”。但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都不能仅仅由内心一念闪光来定边界,因为它们的对象,是社会上的所有人,所给出的规则,需要能够让社会整体福利得到改善,而不是相反。被感情支配破坏秩序时,大家开心,觉得自己的正义情怀得到了“声张”。但是,秩序被破坏,人人都会受害。而模糊的秩序则天然无法声张正义,即使在个别、局部看上去呈现出福利改善,对整体福利与效率一定是全面的、长期的破坏。况且,若感情可以恣意支配秩序规则,感情本身被支配的可能性也极其大。

当规则缺乏理性的适当,呼唤出的道德往往变成虚伪,呼唤出的情怀往往变成滥情,哈耶克说过,“通往地狱的路,经常是由善意铺就的”。我们当然不怀疑大多数人的善意,但我们有理由呼唤理性来保证善意有最佳的应用空间。

(作者万喆系经济学家,澎湃新闻特约评论员。)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