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儿童读物要有正确的性别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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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8 15:36

伴随人教版数学教材插画问题舆论升温,网友纷纷起底那些没有底线的儿童读物,一本本画风露骨、观念偏差、导向不正的儿童读物相继曝出,不由得令读者脊背发凉。

儿童读物是启迪心智、培养儿童关于真善美的初步感知,让孩子自由探索世界,以平等包容的心态面对生活的重要一环,本应装帧精美、充满童趣、富有想象力。但一些儿童读物质量之低劣却令人大跌眼镜。且不论那些画风粗劣、毫无美感的人物形象,单就其中赫然在目的暴力、色情情节,就令人毛骨悚然。在曝出的读物中,某神话故事收录的文章公然讲述剃头师傅如何串通媒婆对少女实施侵犯;某绘本竟让少女委身于一名老翁以示感谢,穿插大量色情挑逗场景,性别观念极为腐臭脏污;另有一幼儿读物的恶俗插图中,两个男孩舔一个女孩的胳膊,配文说,“姐姐你好漂亮的,你的汗也是咸的吗?”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让人不忍直视。

随着社会进步,人们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家长们不惜斥巨资为孩子购买读物,却不想一片“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深情落入一个个深坑。震惊之余,低劣的儿童读物如何被生产出来,值得深思;儿童读物创作、出版、审核的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需要追查与问责。同样值得关注的是,上述令人瞠目结舌的读物内容中,很多还充斥色情、暴力、性侵害及物化、贬低女性的陈腐性别观念,这提醒人们,必须重视儿童读物的性别观问题,在儿童读物出版流程中,遵循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事实上,儿童读物落后、扭曲的性别观也触犯法律红线。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出版、发布、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则指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

1995年于北京举办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通过的《行动纲领》中将“媒介与性别”作为其12个重要关切领域之一,明确提出要“促进传媒对女性作出均衡和非陈规定型的描述”“采取有效措施,通过适当立法禁止色情之作品及在媒体中表现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行为”。坚持正确性别观、体现男女平等导向的儿童读物,应该抵制过度暴露女性身体等色情内容,破除与性有关的性别偏见,避免关键角色性别单一化,避免身体、外貌、着装、气质、职业相关的性别刻板印象,避免强化“男主女从”的性别权力关系等方面。

我们期待,以此次儿童读物引发的社会讨论为契机,加强对儿童出版物的审核与监管,倡导在儿童读物出版中体现性别平等,杜绝色情、暴力,杜绝侮辱贬低女性的内容,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万婷婷
    图片编辑:蒋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