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拟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度立法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
2022-05-26 11:27
来源:澎湃新闻

《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草案)》5月26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对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和提出、审议和票决、实施和监督等作出规定。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发端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提出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2008年由宁海县率先试行。 2017年、2019年,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意见,在全省推进票决制工作;2018年6月,实现市、县、乡三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覆盖;2019 年底,基本实现街道层面票选推荐工作全覆盖。

据《规定(草案)》,民生实事项目指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在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基础上提出,经本级人大全体会议投票决定,交本级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项目。确定和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应聚焦教育文化、卫生医疗、生态环境、住房保障、交通出行、社保就业、养老育幼、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城市 管理、城乡建设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要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征集公告,根据需要可建立健全候选项目常态化征集机制,建立候选项目储备库。

对各地开展票决工作步骤环节不尽相同、方式不一等,《规定(草案)》从四方面对票决主要程序进行规范,如对提前将候选项目具体情况发送人大代表,审议时政府派员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大会主席团会议根据审议意见可调整候选项目等审议程序作了规定。在实施和监督方面,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应及时制定计划并公布,明确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等。

    责任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张同泽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