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投资赔钱后,儿子自制蓖麻毒素欲投毒报复投资公司被判刑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实习生 王钰涵
2022-05-23 16:14
来源:澎湃新闻

沈阳男子齐某因母亲投资赔钱,便购买了各种化学物品和材料,通过网上自学,制作蓖麻毒素和毒气,欲投毒报复其母亲投资的公司,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一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齐某因其母亲张某投资赔钱,打算制作蓖麻毒素和毒气,报复其母亲投资的公司。2021年2月至5月期间,齐某在网上购买了材料,制作蓖麻毒素和毒气,并进行实验。2021年5月6日,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方认为,被告人齐某投放危险物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建议无异议。其辩称:“我在实验中已经证明毒气没有行凶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我仍在浏览购买石棉网,明显不是用来杀人的,我查多久能死亡不是用来杀人的,而是为了检验我做的东西里有没有蓖麻蛋白。无论我制作的蓖麻提取物还是蓖麻籽我自己都吃过,我体检记录中可以体现。”

齐某的辩护人辩称,齐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这些材料没有经过提炼、提纯的情况下,无法对人和环境造成危害,同时他所购买的材料数量、品质均远远达不到真正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公安机关讯问笔录可认定齐某在犯罪预备过程中,认识到他所作的所有行为,没有任何能达到目的的效果,主观上放弃了继续制作有毒物质的想法。根据刑法规定对犯罪中止的规定,没有造成伤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伤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辩护人认为,齐某的行为除自身原因外,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齐某母亲多次投资受骗,导致齐某报复诈骗人员的想法,与那些纯粹自身原因报复社会的行为有着本质区别。齐某无前科劣迹、认罪态度好、悔罪深刻,全部彻底交代了自己的行为及思想,其行为属于犯罪中止,社会危害小,情节轻微,没有危害后果,他表示认罪认罚。鉴于以上情节,辩护人建议法庭对齐某免于刑事处罚,如果法庭认为有处罚的必要,请求法庭对齐某适用缓刑。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齐某投放危险物质,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公诉方的指控,定性准确,证据充分,应予支持。结合被告人齐某多次供述,可证实,被告人齐某仅是放弃利用食物投毒的想法,并未放弃制毒。因此,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齐某系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信。

被告人齐某当庭自愿认罪且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可酌情从轻处罚,系本罪的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无前科劣迹、认罪态度良好、无危害后果等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信。但综合被告人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综合因素,法院决定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但不适用缓刑。

最终,齐某一审被判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责任编辑:汤宇兵
    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施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