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晋川: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是民企可享受公平的市场准入

澎湃新闻记者 樊盛涛
2022-05-08 10:14
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下称《意见》)。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史晋川认为,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的关键是要用改革的办法来消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体制机制,来夯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基础,其中最重要的举措是破除社会经济运行中的新二元经济结构。 

史晋川5月7日在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主办的“‘政府-市场’职能归位与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研讨会上表示,破除新二元经济结构,涉及到三个关键问题。一是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二是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三是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只有在这三个方面,我们来消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才能够真正加快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因为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事关市场主体,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事关市场开放,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事关市场监管和秩序,这些问题在现在的经济运行过程中都存在。 

“所以,我个人觉得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非常重要的任务,是要按照《意见》中的破立并举原则,花大力气去真正打破新二元经济结构,让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让民营企业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市场准入,使得不同所有制的企业都可以相对自由地进入和退出市场,只有这样才可以促进要素在不同所有制经济当中,和不同市场产业部门之间充分自由流动,从而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做到优胜劣汰,从而达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质量的经济发展。” 

史晋川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摆脱了计划经济时期,传统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结构,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解放了生产力。但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设过程中,产权保护、市场准入、行业监管等各方面还存在很多亟待完善的问题。“这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在对待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两个不同所有制经济中,一些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存在不完善的问题。”这些问题造成了在很多经济领域和行业中,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分立的新二元经济结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造成要素流动受到限制和资源错配,从而损害了资源配置的效率。 

在新的二元经济结构中,国有经济部门和非国有经济部门的分立,非常重要的特征是国有经济部门所占据的市场或者行业,往往都是政府实行了相对比较严格的市场准入或者有很严格的产业管制的经济部门。“因此,这些部门在很大程度上有封闭性,同时具有垄断性。”相比之下,非国有经济所在的这些部门基本上是开放的,在很大程度上不存在政府市场准入的限制和严格的产业管制,且有着相对充分的竞争。正是这种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分立,在市场准入上的一种差别以及不公平的做法,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或者说是“堵点”。     

他进一步表示,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到今年,政府在互联网领域、平台经济反垄断过程中,实际上就碰到了很多这样的问题。比如政府在反垄断过程中,是否存在着选择性执法的不公平问题;政府在反垄断过程中,作为反垄断对象的企业,包括互联网这些大平台,企业能否运用现有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和利益的问题。 

史晋川举例称,浙江是市场经济相对来说比较发达的一个省份,印象中三十年前在浙江,在温州就有民告官的案例,如果我们的政府部门在反垄断过程中,企业对这些反垄断的方式有质疑,认为法律适用是不恰当或者错误的,企业有没有这样的权利来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正当的权益,这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非常关键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看起来很多方面是经济运行中不同产业、不同地方、不同部门的问题,但它的根源还是在于新的二元经济结构。 

“从资源流动和错配的角度可以看到,国有经济部门在要素流动方面,只要是有利可图的,他是可以凭借相对独特的政治地位或者掌握的资源优势,自由进入那些非国有经济部门已经进入的任何产业部门,或者在该退出的时候不退出。”史晋川说,与此相反,非国有经济部门要进入国有经济部门已经占据的那些产业部门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即使是法律法规或政策上已经准许进入的产业部门,非国有经济要进入,事实上还是面临重重体制障碍,以至于实际上没有办法进入,或者只能在一些并不平等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当中,作为一种依附性、附属性的经济成分通过混改来进入这样一些产业部门。 

所以,这种只许官商与民商争利,而不允民商与官商竞争的新二元经济结构,直接导致的结果是资源错配,从而形成产业结构的扭曲,既阻碍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也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妨碍了高质量的发展。 

关于近些年热议的负面清单的问题,史晋川认为,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或者落实固然很重要,但是在最近这几年负面清单实施过程中,我们碰到了很多问题,有外部问题,还有很多内部问题。“这当中负面清单的制定是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我们在负面清单的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障碍,实际上是由于负面清单制定本身并没有很好地遵从市场经济的原则,并没有很好地回应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所以,负面清单的制定是破除新二元经济结构的一个问题。” 

总的来说,破除新二元经济结构,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就是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的产权界定、产权保护应该是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要点有三个:一是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二是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三是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只有真正的按照《意见》的原则,有破有立,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这样就能够更好地为作为广大市场主体的民营经济提供一个稳定的制度预期,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不同所有制企业去打造一个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史晋川建议。 

他强调,“我再强调一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并不意味着要建设一个完全自我循环的封闭性市场。改革开放四十余年,非常重要的一个经验是改革与开放是可以互动的,在很多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的大发展时期,我们看到的都是通过进一步扩大开放来促进改革深化。从沿海14个城市开放,到中国加入WTO,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等等都可以看到开放是可以促进改革的,有时候,没有开放是没有办法改革的,只有通过开放才能够促进改革,这是我们改革开放四十年中,非常重要的宝贵经验,我们不能忘记。”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要在继续实施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过程中,通过继续扩大开放,让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在一个更加广泛的层面上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史晋川说。

    责任编辑:田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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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对: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