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黄岳山)

2022-05-06 09:31
四川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何帅与被执行人黄岳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黄岳山未按(2021)川1903民初237号民事判决书履行偿还借款本金298584.65元及补偿金13500元的义务。被执行人黄岳山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何帅自愿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实现生效文书确定的债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黄岳山,男,1981年3月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52127198103052717,汉族,城镇居民,住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周鹿镇琴马村都村屯25-2号。

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财产线索,凡提供其准确有效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协助查找到被执行人黄岳山财产线索的单位或个人,申请执行人何帅承诺给予执行到位标的百分之五比例奖励。

原标题:《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黄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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