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抚养费却成了问题?法院是这样判的!

2022-05-05 10:52
黑龙江

孩子是很多父母的 " 心头肉 ",生怕受一点点委屈,然而,有的孩子的成长却因父母的分开,横生很多波折 ……

程女士与李先生 2009 年经他人介绍相识,并于当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可,2011 年他们迎来了孩子的出生。

然而,原本恩爱的两人,在孩子出生后,却总因生活琐事争吵。2018 年 9 月,在又一次争吵过后,程女士选择外出务工,自此与李先生长期分居至今。

2022 年 1 月,程女士来到法院起诉离婚。在庭审过程中,程女士和李先生均同意离婚,且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但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却产生了分歧。

原告程女士诉称 " 在我生病住院的时候,被告对我漠不关心,没有尽到丈夫应尽的义务。因我的收入很低,只够自己生活,无法承担抚养费用。"

被告李先生辩称 " 自 2018 年原告离开后一直未尽抚养义务,原告需支付孩子每个月的抚养费 800 元至孩子年满 18 周岁止。"

宝泉岭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本案中,程女士作为孩子的母亲,应该负担部分抚养费。原被告均同意离婚,对原告起诉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准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如下:准予二人离婚,婚生子由李先生抚养,程女士每月给付抚养费 800 元至婚生子 18 周岁时止。

判决后,经法官再次释法明理,原、被告均服判息诉。

法官普法:关于抚养费标准的合理认定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 49 条规定的内容,人民法院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其基本原则就是根据 " 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 这三个方面的因素予以综合考量。而对于具体操作则采取了以下标准:

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 20~30% 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有固定收入情形下的 20~30% 的比例确定。(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原标题:《想离婚,抚养费却成了问题?法院是这样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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