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纪委监委关于严明“五一”、端午两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2-04-25 17:01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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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结合深入开展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一以贯之强化纪律和作风建设,继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现金、名贵特产以及通过微信红包、购物卡等形式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三、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四、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

六、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七、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八、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规定,擅自脱岗漏岗。

九、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十、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强化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做到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中体现担当作为、求真务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工作懈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懂规矩、守纪律,时刻紧绷作风建设之弦、疫情防控之弦,严守“红线”“底线”,严防作风走样。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严守纪律规矩,对照自身进行检视,做到遵规守纪守法,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市纪委监委将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收送节礼等易发多发问题,紧盯用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管的隐形变异问题,采取受理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正风肃纪,形成强大震慑,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监督举报电话:2132826

2132443

13512658997

13214549092

原标题:《抚远市纪委监委关于严明“五一”、端午两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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