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肇事!糊涂父子!超员100%!移动加油站...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小编现将鄂尔多斯各地典型交通违法案例整理发布,警示更多交通参与者重视出行安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结合自身实际,引以为戒。
连续肇事,驾驶人却摇摇晃晃地离开了?
3月1日,准格尔旗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薛家湾镇桃园路道路中央护栏被撞,肇事车辆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现场道路中央护栏损坏,现场未发现肇事车辆,但是在现场发现了肇事车辆遗落的车标和车牌。随即,民警根据肇事车驶离过程中遗留的水迹和油迹进行追踪,在追踪的过程中,民警又发现了另一处道路隔离护栏、交通标志标牌和一辆白色越野车被撞。最终在薛家湾镇北区阳光超市门前发现了损毁严重无法行驶的肇事车,现场没有发现肇事车的驾驶员。
因为该路段处于监控盲区,没有拍到肇事过程,所以办案民警只能根据汽车遗留的各种迹象和线索,来判断事故发生的大概经过。
在对肇事逃逸车辆勘验过程中,被撞的白色越野车车主和肇事逃逸车辆驾驶人的老板来到现场。之后,民警通过肇事车辆驾驶人的老板口中得知了肇事逃逸驾驶人的联系方式和住址,并当场给涉嫌肇事逃逸的驾驶人李某打了电话。而李某称自己并没有开这辆车,并且称自己的电话没电,随即挂掉电话。之后,民警几次拨打,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在完成现场勘查之后,民警根据李某的老板提供的线索,到李某可能落脚的地点查访,未发现李某返回。
电话中李某对民警的询问直接否认,随即民警调取了肇事逃逸车辆行经路线沿线的监控,判断驾驶人当时应该是因酒后驾车肇事,担心被查获就逃离了现场。
3月1日晚,涉嫌肇事逃逸的李某到准格尔旗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投案自首。在讯问过程中,李某称自己酒后驾车肇事,因为害怕担责就逃离了现场,在逃离的过程中又连续与护栏、路标牌和一辆停放的车辆发生碰撞,让自己“慌不择路”,想要“一跑了之”。
最终,李某因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被准格尔旗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1500元的处罚。
糊涂父亲将车交给无证儿子“练手”
4月3日,沿黄高速交管大队民警正在S24兴巴高速公路389公里树林召南收费站处进行日常路检路查工作,对一辆蒙K号牌小型轿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郭某某系无证驾驶。
经了解,父亲郭某借着清明节小长假带着妻子和儿子从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出发,准备到达拉特旗响沙湾景区游玩,途经十二连城服务区休息时,22岁的儿子郭某某提出自己想在高速上开一段“练练手”。在儿子软磨硬泡下,郭某也侥幸认为高速公路应该没人查车,而且儿子已经通过了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三考试,已具备驾驶能力,便同意由其驾驶。结果在出高速时,被民警查个正着。驾驶人郭某某的违法行为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父亲郭某在明知郭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将车辆交由郭某某驾驶,也属于违法行为。
民警对该父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郭某某、郭某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交警提示:高速公路车速较快,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高速行驶,是对他人和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无视,如遇突发情况,很可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超员100%,核载7人,实载14人!
4月1日,伊金霍洛旗交管大队民警在护学时发现一辆商务车疑似超员,护学民警立马联系巡逻民警以及上级领导,并且对该车辆进行拦截,经检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学生14人,属于严重超员,车上乘客竟然都是小学生,司机说这些孩子离家都不远,为了图省事让学生们“挤一挤”。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驾驶证记12分、扣留驾驶证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乘车人员“超”一个,生命安全降一“格”,超员危害严重!▲抗侧翻性能下降,更容易侧翻;
▲ 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
▲ 轮胎负载大,容易发生爆胎;
▲ 长期超负荷运转,部件容易断裂。
▲ 在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因此,在大多数的交通环境下,超员乘客均暴露在伤亡风险中,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厢式货车变身“移动加油站”
3月24日,鄂托克旗交管大队棋盘井中队接到举报电话称:“在棋盘井西街停放一辆厢式货车,车内装有油罐疑似伪装油罐车。”接到电话后棋盘井中队立即派民警前往现场。到达举报地点时,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
当民警打开货车车厢时,发现该车车厢内竟放置着储油罐、加油枪、计价器,油罐内装有危险品柴油,等于一个移动式小型加油站。经查,该车辆无危险品运输资质,无相应的安全设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由于该车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品,已依法移交至相关部门 ,并依法扣留该涉案车辆和非成品油。开车接打电话?记3分!已开始!
一直以来,东胜交警严查严管严处开车打手机、玩手机、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但仍有一部分“不守规矩”的驾驶人会在驾驶途中掏出手机接打电话、刷微博、聊微信......
东胜电子警察抓拍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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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日起,新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由原来的一次记2分,调整为记3分!
据统计,2022年4月1日至4月8日,东胜交警电子警察共计抓拍此类交通违法行为89起。交警提示:开车打电话时,驾驶人精力会分散,一旦遇到紧急或突发情况,将会大大削弱驾驶人的应变能力和反应时间,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五十九条第十三项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之规定,违者均被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审核丨高飙予
编辑丨苏惠婷
素材丨鄂尔多斯交警
原标题:《连续肇事!糊涂父子!超员100%!移动加油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