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丨果洛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04-06 12:02
青海

果洛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期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总要求,切实做好我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来州返州人员健康管理。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州人员、健康码“红码”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须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省外低风险区来(返)州人员,须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居家健康监测3天,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前往采样点进行2次核酸检测(到州第一天、第三天),结果均为阴性者,可正常开展活动。健康码“黄码”、行程码带星号人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分类进行管理。对不能排除感染风险的,实施隔离管控措施。其余健康码“黄码”、行程码带星号人员,须居家健康监测3天,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自行前往采样点进行2次核酸检测(到州第一天、第三天),结果均为阴性者,可正常开展活动。

以上人员一律根据流行病学分类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处置原则,第一时间报社区、监管单位或疾控部门。

二、全面压实“四方”责任。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州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本行业、本部门的人员外出返州情况明、底数清。对所有出省来(返)州人员落实查验“双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有异常人员及时上报属地指挥部或疾控部门。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对医疗机构、机场、车站、商贸超市、酒店宾馆、药店、寺院、养老院、羁押场所等重点区域加强排查管控。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闭环管理要求。

三、州县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校园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假期返校教职员工、学生的风险隐患排查,切实掌握所有返校人员的行程轨迹,认真落实查验“双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防校内疫情传播风险。

四、省际交通隘口持续落实“人物”同防措施,所有外省来(返)州人员查验双码并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就地就近进行核酸检测,未出具检测结果前就地就近管控。

五、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全社会坚持防病的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健康监测,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六、州县指挥部加强“一老一小”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根据老年人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供安全、多样、人性化的接种服务,切实保障“一老一小”人群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对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疫情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咨询、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值班电话:

果洛州疾控中心:0975-8382706

玛沁县疾控中心:0975-8382830

甘德县疾控中心:0975-8304135

达日县疾控中心:0975-8313745

班玛县疾控中心:0975-8322085

久治县疾控中心:0975-8331049

玛多县疾控中心:0975-8345049

果洛州新冠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6日

藏文

来源 |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标题:《疫情防控丨果洛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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