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1号公告

2022-04-01 10:56
黑龙江

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2022年第11号)

鉴于3月30日爱辉区三天一轮主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核酸检测发现2例阳性感染者,为快速扑灭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就爱辉区疫情管控措施公告如下:

一、3月31日起,爱辉区连续3日实施三轮区域核酸检测。在爱辉区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均须按照社区(村屯)通知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要服从现场管理,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5米以上间距,不交谈、不聚集。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出现阳性感染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继续实行小区(村屯)值守制度,非本小区(村屯)居民、车辆(应急保障、医疗救护、垃圾卫生清理等除外)禁止入内。进出小区要扫龙江健康码、戴口罩和出示最近一次核酸检测结果。

三、封控区域内,住宅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足不出户,人员和车辆不进不出。保障基本生活必需的外卖、快递等实行无接触配送,不得进入封控区内。

四、严格早市管理,进入早市严格落实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和引导,采购完成后及时离开,不在早市内聚集逗留。

五、个体诊所暂停营业。药店须严格执行“沃填报”制度,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并按照相应流程做好信息推送和回访等工作。购药居民要配合回访,如实说明情况。

六、公交车、出租车严格落实物理隔离、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扫码制度,对不扫码、不戴口罩乘客可拒载。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公交车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核载人数的50%。出租车前排禁止载客,不允许合乘,不得出城。

七、餐饮场所严格按核定人数的50%实行限流,倡导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加强各类食堂管理,严格落实食堂工作人员防护措施,采取用餐职工在办公室分开就餐形式。

八、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九、在建工地实行封闭管理,企事业集中住宿员工非必要不得离开驻地和作业地,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十、棋牌室(麻将馆)、洗浴、影院、歌厅、舞厅、酒吧、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图书馆、密室逃脱、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的场所暂停营业。

十一、企业和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营业的经营场所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落实限流50%、扫码、测温、戴口罩、防聚集、从业人员核酸“应检尽检”、员工健康监测、日常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对不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立即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停。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十二、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保障救医绿色通道畅通,保障城乡居民特别是孕产妇、血透、放化疗等特殊患者就医需求和急诊急救需要。

十三、爱辉区辖区内各类学校进行线上授课,各学校须科学合理制定教育教学工作方案,确保停课不停学。

十四、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倡导红事不办、白事简办、其他宴会不办。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

十五、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防控,严格执行办公场所内佩戴口罩规定,严禁人员扎堆聚集,提倡错时错峰上下班,督促干部职工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禁止无特殊情况进入非本单位办公区。

十六、外地抵黑人员须主动向地区协防组报备,返黑人员须主动向社区报备,配合落地即检等相关管控措施。对疫情流行省份及中高风险地区抵(返)黑人员实行闭环管控。对省外低风险地区在实行“入城即检”基础上,居家健康监测三天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得随意流动。

十七、在爱辉区行政区域内居民要有序生产生活,非必要不外出,少流动、不聚集,全面落实防疫“三宝”。

十八、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需先行向社区报备,并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十九、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阳性感染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对不报备或报备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十、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权威官方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守护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调整防疫措施。感谢广大城乡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原标题:《权威发布!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1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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