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走进田间地头,以案释法化解邻里纠纷

2022-03-24 18:33
山西

巡回法庭走进田间地头

2022-03

闻喜县人民法院畖底法庭

近日,我院畖底法庭审理了一起邻里间因农田损毁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贾红旗深入基层,将巡回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将司法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送法进入百姓家。

案情简介

原告杜某家的耕地与被告贾某妹妹家的耕地相邻。2021年3月5日,被告贾某在其妹妹耕地里帮助其喷洒农药,后原告发现自家种植的柴胡大面积死亡,原告认为是被告喷洒农药致其药材受损,遂起诉至法院。

为全面了解案情,承办法官多次对原告杜某家涉案的耕地进行现场勘验,同时与畖底镇政府负责人、关村村委主任及畖底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到案件的真实情况。经多方了解,并未有证据证明原告杜某种植的柴胡大面积死亡是由被告喷洒农药所致。

在田间地头,贾红旗法官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露天”庭审,法官、原告和被告亲切地坐在一起,说起了这段邻里纠纷。一方面,法庭联系镇政府、派出所及关村村委几方合力,向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另一方面法官从法律关系、邻里关系等多方面进行疏导劝解,最终原告杜某撤诉,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

我院持续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基层法庭优势,深入推行下乡调解、巡回审理,积极回应群众司法新期待,主动为基层群众办实事,为服务乡村振兴贡献司法力量。

法官寄语

相邻种植户因喷洒农药问题产生的侵权纠纷,在农村耕地处时有发生。发生的原因有多种,或植物本身的种子有问题,或灌溉存在问题、或病虫害导致的等等。在产生此类纠纷后,双方应当心平气和积极协商,方可维系好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原标题:《巡回法庭走进田间地头,以案释法化解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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