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消防》174期丨农村自建房“小火亡人”警示录

湖北消防
2022-03-18 23:13
未知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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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联合湖北电视综合频道

共同打造的专栏《荆楚消防》

每周消情

3月10日到17日,全省共接警出动1295起,火灾扑救539起。湖北消防提示您:近日内蒙、广东、浙江等地工厂企业火灾事故频发,这类场所人员密度大,设备设施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企业负责人、管理者需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严格管控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数量和位置,杜绝打火机等火源进入生产储存车间,防患于未然。

农村自建房“小火亡人”警示录

亡人火灾多发 管理有啥漏洞?

自建住宅多分布在农村、城中村、等地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村民自建房逐渐增多,商用经营密度大、可燃物多,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特别是初春气温低农村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

虽然近年来各方对自建房消防安全加大了管理和防控力度,但火灾形势依然严峻。2022年,仅过去三个多月,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自建房火灾。1月11日,湖南怀化一居民楼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1月31日,广西河池一三层居民自建房发生火灾,导致2名消防救援人员牺牲;2月22日,安徽蒙城一民房起火,造成5人死亡。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统计,2021年全年发生自建住宅火灾15.6万起、造成848人遇难。而纵观近5年,我省自建房共发生亡人火灾99起,造成115人死亡。

(农村自建房为什么容易起火呢)

电气线路私拉乱接

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明火使用不当 抽烟

这些情况很容易引起火灾

建筑设防等级不够

尤其是还存在一些住人的情况

一旦发生火灾 人员将无处可逃

而从火灾发生时间段来看,多在夜间。受灾人群大部分为老人、小孩或者行动不便人员等弱势群体,大多数因浓烟窒息死亡。农村自建房火灾为何屡禁不止呢?记者在鄂东某地进行了暗访,这里的自建房除了村民自住,还用于出租或经营。

经过我们在这儿转了一圈发现,这个地方的自建房“上店下宅”“前店后宅”的现象较为普遍,按照《消防法》相关规定,经营场所是不能够住人的,更让我们担心的是,大家并没有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性。

住在这里方便些

晚上店里面要人照看

(疏散通道的地方都堆放着杂物)

哪一家不堆东西

我有事情做

我不可能天天去收拾那些

(你这个彩钢板非常危险)

这件事我不管

(你不管谁管)

我儿子他们管

他(是)年轻人他晓得

(他晓得为什么还不改呢)

他搞得好好的 他何必要改呢

记者发现,这些自建房家中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的现象也不在少数。对于消防安全隐患,居民大多不以为意,也没有足够的防范措施。

不危险

(怎么不危险)

在这里做饭

饭熟了就(把煤气罐)一关

安全得很

(厨房里面都是一些木块

然后你把电线直接搭在这个上面

是有安全隐患的)

那去哪里做(饭)

(您家配备了灭火器吗)

配备的灭火器有啊

(您怎么往外面找啊)

哦 在里面

(您找一下拿出来示范一下)

这个房间我没有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也就是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

而这些农村自建房改建的经营场所,几乎都没有经过审批。

自己的房子不办(许可证)

(没有人来查吗)

我们这没有人查

(当时有没有相关部门来审批呢)

估计没有吧

在不违法的情况下

(做点生意)求生存

事实上,相对于城市住宅相对专业、健全的建设规程,农村自建房在建设管理方面还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隐藏了巨大的消防隐患。

我们相关的现行的法律法规

也没有把乡镇自建房

纳入到现行的法律法规管理范围内

所以在这个方面

应该说是一个制度上的空白点

农村自建房“小火亡人”警示录(2)

“三合一”经营不规范 哪些隐患得提防?

由于现行的《建筑法》对农村自建房不构成约束力。因此多年来,自建房变身经营场所、公众聚集场所,随意扩建,随意使用不规范的材料装修,安全风险大增,尤其是住人的“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是指生产、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场所。然而在农村,许多经营者不知道其性质,更不了解其危害。

因为是自家房子

到处做得也挺好的

感觉应该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我们(对“三合一”)去执行的时

只能去对他进行一个劝告

当时也进行了整改

可能第二次去的时候

他那个又恢复原状了

事实上,“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安全隐患极大。

因为住人和生产经营的区域

没有有效的防火分隔

一旦发生火灾

高温有毒的烟气在建筑内迅速蔓延

阻碍人员的逃生

容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

在宜昌市点军区联棚乡的一栋三层自建房,消防监督人员检查发现,一楼超市的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

上面铺设的电气线路

都没有穿阻燃管进行保护

假如发生电气线路短路的话

就极易引燃周围的可燃物

引发火灾

2019年7月12日凌晨4点多,江西上饶洋口镇发生一起居民自建房火灾,造成4人遇难。起火原因就是因为一楼电脑桌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

电气线路开关应该定期检查

不应过负荷使用

在开关插座周围不应设有可燃物

以免引发火灾

而在黄冈市团风县,这家村民的厨房和一楼商铺设置在一起,用火环境不安全。

要搬到前面去没搬

你这个厨房就是一个有明火的地方

像这纸盒子这都是易燃(物)

这里面有的是塑料

燃烧起来会产生浓烟

这都是无形增加了很多火灾危险性

2019年3月3日晚,贵州省遵义市一家烧烤店突发大火,造成七人死亡。据调查,事故是厨房油锅起火所引发,店内存在夹层住人的情况。如何避免自建房内的厨房起火呢?

我们要做到定期通风

避免燃气聚集

同时要对储存的

液化气钢瓶进行严格控制

建议设置独立房间储存

我们建议大家

储备一些灭火器和灭火毯

做到出现意外的时候

能及时处置

此外,农村自建房多数未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和设施,不少村民的电动车夜间多停放在楼道或室内充电。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亡人事故。

电动车不能停放在室内

和这个疏散通道上面

如果充电的话

一定要停在室外

要有人对它进行照看

一旦充电完毕

需要把电源及时关闭

防止电池过充

农村自建房“小火亡人”警示录(3)

如何遏制自建住宅火灾高发?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刘小权做了《关于强化乡村消防安全条件的建议》的提案,重点提到了要强化村民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从客观上来说,基层专业力量薄弱,但是,村民安全意识淡薄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在孝感市大悟县芳畈镇,这里的村民自建房大多是一楼经营,二楼居住,是典型的多合一场所。为了消除隐患,早在2020年8月,多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村民饶曾霞家的这栋三层自建房就经历了整改。

我们这边新增了防火门

把前面经营区跟生活区做了隔断

请了专业的电工全部进行套管

更换了新的电线

然后把两边的窗户也全部封死了

生活区跟经营区要全部隔断开

为了这次改造,超市当时关门歇了一个半月。但现在,饶曾霞住得安全,觉得值。在当地消防部门的推动下,政府部门采取“示范先行、劝导告知、强力执法、整体带动”的方式推进改造。并联合交通、住建、公安等11个行业部门,建立了信息互通、执法互助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拆违、清人、拆窗、隔离、技防、电改”等措施。

除了两三户

是我们镇上集体整改的

没有劳动力的老人(帮助)整改以外

其余的都是他们自愿(整改)

当地消防部门也加大了对村民消防宣传的力度。

提醒群众配备灭火器

逃生面罩等常用消防器材

并学会如何使用

一旦发生火灾

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119

说清楚自己所在的位置

不要贪恋财物

尽快撤离到安全区域等待救援

消防安全重于泰山,如何解决农村自建房火灾隐患问题?专家认为,需要各部门“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管理队伍、加强宣传培训”多措并举,切实提升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包括我们住建部门在内

我们其他的一些部门

是不是能够积极行动起来

统一地制定一种地方性的法规或者一种办法

在村民改变住房用途的过程中

能够有一个严格审批程序

软件上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的力度

让群众知晓火灾的危害和原因

主动减少不安全的行为

硬件上最好能够不住人

如果确实要住人

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分隔措施

设置安全疏散通道

对窗户上的一些防盗窗应该予以拆除

按照《消防法》的规定,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是房主过失引起火灾的,除了面临罚款,还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构成失火罪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轻微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湖北消防提示您:遏制农村自建房“小火亡人”事故高发态势,村民要杜绝生活、经营、仓储“三合一”场所混杂,用火用电必须加强看护,做到人走火灭、电断,日常要学习火场逃生常识,具备消防安全意识。村委会、乡镇街道等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管理网络,切实加大综合排查力度,共同营造美丽、安全的乡村环境。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原标题:《《荆楚消防》174期丨农村自建房“小火亡人”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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