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后子女争遗产!儿子拿出一份遗嘱,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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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前立下遗嘱,儿子“顺理成章”独自继承遗产;儿女爆发“遗产争夺战”,手拿遗嘱的儿子无法合法继承。这场争夺战到底谁是最后赢家?
案情回顾李大爷和张大妈是居住在汉沽街的一对老夫妻,李大爷年轻时当过兵,受伤落下了残疾。退役后,和张大妈结了婚,生育了3个孩子,老大、老二是女儿,老三是个儿子,为了养儿防老,张大妈可没少受罪。如今三个孩子都已经成家了,家里就剩老两口。
“老头子,要不咱们把棺材本拿出来,在儿子家附近买个小房子,等到乖孙出生,我们离得近,也好随时去看看,咱也享享天伦之乐。”
“我看行,以后老了还有儿子管咱们。”于是,老两口在小儿子家附近买了建筑面积54.70平方米的房子,登记在了张大妈名下。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天伦之乐没享到,张大妈却一病不起,撒手人寰,临死之前什么遗嘱都没有留下。张大妈走后,李大爷便一个人住在新房子里,也没有对房产进行变更登记和分配,一晃又是几年过去了。没有张大妈的日子,李大爷的身体也是一日不如一日,终于还是病倒了。在医院的这段时间,是二女儿在照顾着,大女儿和儿子倒是很少过来。
“爸,你还是搬到我那里去住吧,你这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别人该说我们不孝了。”
“我还是想回家住,那里离你弟弟家很近的。”
“离得近有啥用,生病了还不是没有过来看看你,忙忙忙,也没见他忙出个啥出息。”二女儿的话戳中了李大爷的泪点,他转过头去,悄悄擦拭着眼泪。出院后他去了二女儿家。在二女儿家的日子,二女儿照顾的很好,但是李大爷心里还是想着回家。
“二丫头,我还是回去吧,住不习惯。你每天那么忙还照顾我,我这没啥事的。这个是我的存折,里面有点钱,你取60000块,给我外孙上学用。”李大爷心里惦记着小儿子,还是回去了。但没过多久,他又病倒了,这次生病来得很快很猛。儿子一看心里泛起嘀咕。
老婆,我爸这次生病我咋感觉不好呢?
老公,我说实话,我也觉得你爸这次熬不过去。你该准备准备,是不是让你爸立个遗嘱?你爸和你妈之前买房子的时候说过,2个姐姐都是嫁出去的,以后还得我们给他们养老送终,房子存款都要给我们,立个遗嘱没有后患。次日,儿子小李将事先打印好的遗嘱带到医院,并在两人的见证下,让李大爷立下遗嘱,李大爷和两位见证人都在遗嘱上签上了字。李大爷去世后,儿子小李先后从李大爷名下农商银行账户中支取因公伤残军人的丧葬补助费共计44000元、工商银行账户上分14次共计提取280000元。
“大姐二姐,爸走之前立了遗嘱,希望你们帮忙过一下户。”
“爸妈辛苦一辈子,你照顾过他们什么?现在全部都给你?想都别想!”
“反正我有遗嘱,你们不过户,我就去法院告你们。”小李将两个姐姐告上法庭,最终法院认定李大爷所做的遗嘱无效,判决李大爷居住房屋由三个子女各自继承三分之一份额;二、儿子于李大爷农村商业银行账户中支取存款共计44000元,分别给付两个姐姐各14666.66元;三、儿子从被继承人李大爷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户中支取存款280000元,应由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分别给付两个姐姐各93333.33元。姐弟三人的遗产争夺战至此结束,三人之间的情感也因此淡漠。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解读嘉宾
成都市双流区司法局 副局长 曾曾
四川顺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 刘倩关于遗产的继承顺序及遗产分配的比例是怎样的?
当死者生前立有遗嘱的继承人应当享受合法继承权,而死者未立遗嘱则启动第一继承顺序,当没有第一继承人时则启动第二继承顺序,因此在法律当中明确了家庭成员与死者之前继承顺序的地位以及比例,从而保障遗产的公平分配,被继承人的权益受到保护。
首先,关于遗产继承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次,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遗嘱的订立有哪些形式?
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本案中,儿子提交的李大爷的遗嘱系打印遗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女儿从李大爷名下银行账户存款中支取的60000元是否属于遗产?
通过该案二女儿支取60000元款项的事实发生于女儿照顾李大爷期间,该期间李大爷意识清醒。该款项存入女儿账户后,李大爷并未向女儿索要该笔款项,所以该笔60000元款项系李大爷自愿赠与给女儿的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
儿子从李大爷名下农商银行账户存款中支取的44000元款项性质?
本案中提及该款属于丧葬补助费。丧葬费、抚恤金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会发生的,不属于遗产范围,应参照法定继承予以分割。所以44000元应由李大爷六名子女均分,故儿子应给付两个姐姐每人款项14666.66元。
关于儿子从李大爷名下工商银行账户存款中支取的款项280000元性质如何确定,该款项是否属于李大爷遗产的问题?
儿子认为自己从李大爷卡中提取的280000元按照李大爷遗嘱应认定为儿子的个人财产。然而该案中李大爷所立遗嘱无效,故对该款项应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均等分割,也就是子女三人应各分得该款项的三分之一,应由儿子给付两个姐姐每人93333.33元。
在遗嘱订立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产应予以交代遗嘱人应当对自己去世之后的遗产予以交代,包括遗产的范围、名称、数量。只要是遗嘱人合法的个人财产,不论是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还是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均可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5、应当明确遗产的归属。遗嘱人应当明确遗产的归属。遗嘱人可以通过遗嘱将自己的遗产遗留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如继承人不明确,遗嘱将因无法执行而视为无效,继承人只能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6、应当在遗嘱中明确继承份额。遗嘱人应当在遗嘱中明确继承份额,指明各继承人可继承财产的具体财产名称、份额或数量。如果指定由数个继承人共同继承某项财产的,应当写明各继承人所分财产的具体份额或数目。如未写明继承份额,法律一般推定为均等享有继承权,即平均分配该遗产;遗嘱中尚未处分的财产,该财产即为未处分的财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7、可以撤销、变更遗嘱。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一份有效的遗嘱,不仅可以表达逝者的真实意愿,同时可以避免百年后家庭之间不必要的遗产纠纷。在此提醒那些打算订立遗嘱的老人,在订立遗嘱时一定要注意以上七点事项。
被继承人死亡前存在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被继承人死亡以后,还遗留有尚未清偿的债务,而继承人很多时候不愿意负担这部分属于被继承人的债务,由此而产生法律纠纷。我国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原标题:《父亲过世后子女争遗产!儿子拿出一份遗嘱,结果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