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2022-03-11 20:50
江西

2021年9月18日,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南昌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联合转发了《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发[2021]13号),明确规定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办法、待遇享受、资助参保对象等。

一、参保缴费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20元,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首次参保或中断参保缴费人员,应自2016年起补缴未参保年度的个人应缴未缴的参保费用,补缴后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

新生儿、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流动人员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情形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

特别说明:家庭整体参保的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需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人员核定。

二、待遇享受

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在集中征缴期内参加居民医保的,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居民医保,需凭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在出生后6个月之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大病保险待遇)。

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流动人员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情形参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其他情况参加居民医保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

三、资助参保对象

(1)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执行).

(2)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3)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4)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人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家庭整体参保的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参照定额资助参保对象执行。

(5)高校大学生个人不缴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负担。

四、缴费方式

1. 可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江西省电子税务局(PC端、APP)、微信的生活缴费、赣服通等互联网渠道,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行协议扣款等方式缴费。

2.可持身份证到商业银行柜面查询,选择现金、刷卡或使用银行APP、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全市开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功能的商业银行有:江西银行、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及其网点(详情请咨询当地银行或12366)。

3. 可通过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微信二维码、微信小程序、掌上银行、微信支付生活缴费频道)和农商银行(网上银行、掌上银行),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行协议扣款等方式缴费。

4. 可通过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指定的经办人通过收取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代征代缴。

5.可到各地办税服务厅(室),通过微信二维码、自助办税终端或缴费窗口,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行协议扣款等方式缴费。

6、如属于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请先到户籍所在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登记成功后再选择上述多元缴费方式缴费(参保登记业务请咨询当地医保经办部门或医保热线0791-12345)。

温馨提示

【东湖医保】亲爱的居民朋友:您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24时,为保障您和家人的医疗保险待遇,您可使用微信公众号“江西省税务局”、微信生活缴费、赣服通或持本人身份证到商业银行柜面办理缴费,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原标题:《【温馨提示】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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