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速递 | 英国警察都拥有哪些“特殊技能”?

2022-03-1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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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秩序是英国政治的一个核心话题。

—— 《英国警察:权力与政治》

地方情报的搜集:犯罪巡警

给我们提供最多信息的是商店老板。街上有个商店,百货商店,进去买东西的人形形色色。老板娘知道很多事,都告诉我们了。人们到店里聊天……多说一句,这个店常常被盗,所以我们有机会得到点消息。(高级督察)

有些警察被誉为“抓小偷的能手”。这些警察能够“嗅到”罪犯的气味。他们可以在一般人会遭遇沉默的场合与任何人交谈并捕捉信息。他们对自己工作的地区了如指掌,还拥有记忆名字、面貌特征、地点的神奇能力,甚至多年后还记得。这是一种非凡的能力,可以锻炼成为一种更为精湛的技能。

在路上遇上这样的警察真叫人不安。谈话或者讲笑话进行到一半,一般人没有发现任何明显的内在联系,但是这种警察会立马注意到并谈论起人群里的某个人,而普通人只看到周六下午大量的购物者。朝酒吧里扫一眼,警察脑中立即出现一串名字、地址和个人信息;注意到某某回城又和别人的老婆出了城;一件引起回忆的事情或者给人提示的事情,使得警察要回去与店主聊聊天、问问某人的情况。他们时常问一连串问题:“什么风把他吹到这个酒吧来了?他平常都在城另一边的酒吧喝酒的。”“他们周三喝酒的钱哪来的?他们两个月没做事了。”“角落里那个高个儿小伙儿是谁?他不是我们这儿的人,但我见过他。”

这样的警察会成为地方警察局的传奇英雄。他们抓捕嫌犯的故事成了大家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奇闻趣事,每个人都有与他接触的经历。这些警察可算是“警察中的警察”了。

在警察局非正式的排名中,这种警察有着特殊的地位。他们的技能是“优秀警务工作”的精髓;他们的能力和工作方法是年轻警察争相效仿的对象;他们不仅是奇闻趣事的储藏库和各种警务工作技巧无奇不有的资源库,他们所拥有的知识和经验使得他们成为那些受到公众欢迎和受到年轻警察信赖和依赖的对象。能被这样的警察赏识有助于事业的发展,有助于年轻警察受到关注,可以让即使是刚开始工作的年轻人也能分享一些荣誉。一个工作刚满四年的年轻巡警如此描述和这样的警察共事的感觉:

脱下制服与金杰这样的警察共事,真的很棒!他知道所有人的所有事。有时候真是不可思议,可他就是知道什么事要发生、谁做了什么……所以和金杰一起,有很多抓捕行动……你观察他,发现他和大家说的话没什么差别,人们都知道他、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可人们还是愿意和他讲自己的事,有些事那些人宁可和金杰讲,也不愿和他们的妈妈说……和金杰一起,你总能学到东西,这也是为什么让我们年轻人跟着金杰出警。(巡警,工作4年)

在我们研究的警署里这种特殊的技能被视作“优秀警察”的标志,但同时也逐渐“过时”。因为仅有这种能力还不够,现代警察还需要其他能力和素质。现代警察要通过“人类意识”测试、掌握人员管理理论、积累管理经验、积累刑事犯罪侦查局特别部门的工作经验、积累交通盘查经验、加强警民互动等。以前在大街上学到的凭直觉“抓小偷”的能力现今在“职业警察”时代已经成为过时的事了。在效率至上的时代,警察掌握的当地信息和具备的直觉判断力已经被取代了,更为恰当地说被技术和专家所替代了。自然而然,地方警务工作的本质也发生了转变。

在我们研究的警察局里,出于完全不同的目的,情报搜集工作已经分离出来,当然整体警务工作的发展情况也是如此。20世纪70年代末,居高不下的商店偷窃率使得城区警力重新分配,一部分巡警成为便衣警察,在繁忙的购物中心巡逻执勤。他们后来被称作“犯罪巡警”(crime patrol)。

犯罪巡警必须极其注意他们的衣着。刑事警察的标准着装——短袖防水衣或蓝色风衣以及便装短大衣——被刻意地收起来,取而代之的是低廉而破旧的牛仔裤和工作服。一代衣着不整的邋遢警察就这样进入了一个传统上向来崇尚简洁干练、严守纪律的由退役军人主导的便衣警察领域。20世纪60年代的年轻警察不后悔抓住了这个“看起来平常”的机会。警察在外衣上佩戴一枚CND(Campaign for Nuclear Disarmament,英国反核运动组织)徽章作为装饰,这是一个受人欢迎的行为。

最初犯罪巡警大获全胜,很多在商店里偷窃的扒手被逮捕、定罪。可好景不长,消息传开后,恶棍们转移到更安全的地方为非作歹。这项工作注定是短命的。惯偷很快就知道哪些是便衣警察了,如果想让这种方式继续取得成功,就必须频繁更换便衣警察。很明显,商店扒手也有自己的情报系统。

不过,犯罪巡警的两大意想不到的优势很快便显现出来了。第一个优势是,便衣警察拦下并搜查商店行窃者更容易、更高效。这样民众就不必过分提防小偷和遭遇这种情况时的尴尬,对警察来说,不仅抓捕机会增加了,而且嫌疑犯更乐意“偶遇”犯罪巡警而不是制服警察(便于提供情报)。出现这种情况部分是因为犯罪巡警没有制服警察那么显眼,还因为警察可以在街头或酒吧里愉快地边喝酒边巧妙地交谈,而不引起怀疑。第二个优势是,原来大部分信息都是通过卧底警探获得的。商场雇用的侦探建立了自己的信息资源库,他们十分乐意告诉雇主他们与便衣警察一起工作,这样店主就会很快向犯罪巡警提供大量信息,并逐渐将犯罪巡警视作自己的私人警察。

当然,某种意义上来说,程序没有什么新变化,只是重新利用了已经试验过的方法。重要的是实现这一目的促使了专门处理某类犯罪活动的专业警察队伍的发展。要想知道基本警务工作的重组是如何进行的,只需要知道1970年代刑事犯罪侦查局的工作量是如何随着制服警察工作量的增加而增加的就可以理解了。以前,刑事犯罪侦查局的工作就是调查制服警察部门报告的案情,如我们所见,当制服警察的工作主要变成接听报警电话后,他们就很少上街工作了。于是警务工作产生了很大的空当,不过这个空当由犯罪巡警填补了。犯罪巡警的工作既不是接电话,也不是调查案件,只是在小偷的作案地点工作,保持街头巡逻的职责。犯罪巡警的工作逐渐被重新定义,他们成了专业人士,在警察等级系统中有自己的位置。

我们不像制服警察那样在警署里工作、受警长管理……没有谁给我们指派任务,实际上我们是自己找活儿做。我们是刑事犯罪侦查局和制服警察部门之间的纽带。我们不隶属于刑事犯罪侦查局,不过我们经常和他们一起工作……主要是向他们传递信息。(犯罪巡警)

犯罪巡警最初的目的是抓捕商店行窃者,但很快这一目的就变得不重要了。犯罪巡警政策实行两年后,编制人数成倍增加,他们在全城各地的街道上执勤。现在对他们岗位的定义与最初的目的已经无关:

平常我们就是在街上执勤,发现并跟踪罪犯……尽可能地搜集信息,然后核查信息,出现在不能暴露警察身份的地方。我们和警察分局情报警官经常接触,我们告诉他需要的信息,他告诉我们犯罪形态和需要注意的事。不过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自己决定要做什么……实际上很多时候我们都待在酒吧里,显然酒吧是罪犯的老巢,他们不在街上就在酒吧里。这样一来,工作成本就有点高。

尽管犯罪巡警的工作重心由抓小偷转为搜集情报,可他们的工作还是围绕着普通犯罪进行的。他们关注形形色色的街头犯罪,比如买卖盗窃物品、入室盗窃、偷盗车辆等,而且他们的抓捕率比制服部门高很多(在我们研究的警察分局,犯罪巡警每月有40次抓捕行动——平均一名犯罪巡警5次,而一名制服警察只有2次)。不过,犯罪巡警主要还是关注那些有可能在今后(即使是间接)犯点小罪的人和可以提供信息的人。

城区里有4个警署,每个警署都有自己的犯罪巡警小分队,2个小组8个人,临时调派的最长工作时间可达1年。如果他们的数量能达到其他地方的人员配备水平,那么他们工作的重要性就很容易受到重视。前面一章里提到的警署里,能保证8名警察在岗是最理想的情况,当然这是英国最繁忙的警署之一。

犯罪巡警无疑看重这份工作的自由度,它没有那么严格的纪律约束。寒冷的冬天下午,他们可以选择去酒吧工作。对于大多数警察来说,这是职位晋升的梯子,特别是想在刑事犯罪侦查局里往上爬的。不过最重要的还是犯罪巡警的工作与“真正的警察工作”的模糊概念相符。犯罪巡警能够抓捕罪犯的机会明显多很多,与罪犯的接触也更多,而警察也被鼓励多接触案件,开拓情报信息来源。

可要是认为犯罪巡警的工作富有魅力而刺激,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平心而论,这种工作有点卑鄙无耻,容易激起怨恨使人反感,犯罪巡警需要具备某种“骗取”人们信任的诡计和才干,这样才能够误导人、蒙骗人、愚弄人并背叛他们的信任,还得常常操控和利用他人。

即便如此,这份工作仍然充满着邪恶的魅力。能够作为犯罪巡警在街头巡逻,就好像打探他人私生活的偷窥狂得到了许可,一方面能干涉他人的私生活,另一方面还能体面、道德地活着。相比之下,不管这种工作多么一无是处,犯罪巡警们还是认为这是能让他们与电视节目中流行的警探形象最接近的工作。

这项工作的大部分时间花在从那些糊里糊涂没有防备的人或不情愿的人那儿“仔细收集”和“套取”信息。警察常常会在商店、酒吧、彩票销售站转悠,循迹巡查,留心那些“偶遇”的常客。一天工作将结束时,警察将搜集的信息记在记事本(pott book)上,并交给警察分局情报警官。

警察会采取不同方式搜集信息。从人们那儿套取信息是需要点技巧的。常用的方法是提一些隐晦的问题。例如,警察会问店主“史密斯老太太现在一个人怎么生活”,希望店主能够主动提到老太太的儿子的情况。假装的担忧中一般都隐藏着其他目的。另一个方法是弄错身份和混淆事实。例如,为了确定一个与当地痞子有关的不明第三方的身份,会有这么一段对话:

犯罪巡警:你的密友是谁?

地头蛇:你去问他嘛。你不是很了解我嘛?

犯罪巡警:好吧!随你怎么说……(过一会儿又回到那个问题上)等等,我知道是谁了,就是想吃牢饭的那个吧。他和你一伙儿的,是不是?

地头蛇:开玩笑吧!你可不是这么想的吧!

犯罪巡警:你最好告诉我,要不你俩都得跟我走一趟。

不管警察多么了解情况,他骗取信任的能力总能让不情愿的人开口,最后总能得到信息,警察就像老戏骨那样表演得真像那么回事。

“关你一个晚上!”暗示着一种威胁,如果被讯问者不提供信息,就会在警察局待一晚(被拘留且不能被保释),这种暗示性威胁是骗取信任的绝招。这只能是基于违法者对法律的无知而做出的威胁。因为被威胁的人会被误导,认为只要提供信息,警察就会帮他们一把,不把他们关起来,而实际上警察从一开始就没有这么做的权力。

不过,在这种低层次的情报搜集工作中,潜在的信息提供者提供的信息不值得警方为其进行真正的交易(一般只有涉及重大案件时,警方才愿意与那些为求得宽大处理而向警方提供大量犯罪活动情报的“告密者”进行交易,这类罪犯希望通过提供犯罪信息获得免于起诉的处理)。然而通常情况下,警方都会故意制造他们实际掌握的信息比罪犯能够提供的信息更多的假象,因此警察在与罪犯进行交易时会提出,如果他们愿意提供重要的犯罪信息的话,警方会考虑减少或者减轻对他们的指控罪名。要想成功地“骗取信任”,其核心是警察表面上表现出可能会做出让步。也许更好的办法是事实上根本就没有做出任何让步,但表现出已经做出重大妥协了。

(本文节选自《英国警察:权力与政治》第3章警察工作的组织Ⅱ:地方情报)

书籍简介

英国警察:权力与政治

[英]罗伯特·鲍德温(Robert Baldwin) [英]理查德·金西(Richard Kinsey) 著

杨小虎 杨媚 译

2022年1月出版/98.00元

ISBN 978-7-5201-8032-0

内容简介

19世纪,当身着蓝衣的制服警察首次出现在伦敦街头时,社会公众为之错愕。可以说,现代警察制度诞生于重重阻力之下。

在英国,警察的身份在“消防员”、“社区之友”和“财产秩序的维护者”之间摇摆不定。从布里斯托的午夜街头,到苏格兰场的旧宫;从伦敦的各类调查委员会,到苏格兰各郡的地方警局,形成了一场百年警务模式之争。这场争论,在社会事件发生的时刻,屡屡将议会政治、地方治理、街头文化搅在一起。

这场漫长的争论和随之而来的改革,带来的启示和问题一样多。

书籍目录

第1章 口号还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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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警察工作的组织Ⅰ:“消防队式”警务

2.1 警管区巡逻警务

2.2 实践中的“消防队式”警务模式

2.3 后“消防队式”警务时代:计算机指挥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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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警察工作的组织Ⅱ:地方情报

3.1 导论

3.2 地方情报的搜集:犯罪巡警

3.3 地方情报的组织:情报警官

3.4 地方情报的计算机化

3.5 结论:警务工作中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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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问责制的地方政治

4.1 地方责任

4.2 关于问责制的结论

4.3 对警察的投诉

4.4 对投诉问题的结论

4.5 警察局局长的权力

4.6 地方警察局的权力制衡

4.7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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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警察与法律

5.1 理论上的警察权

5.1.1 逮捕

5.1.2 拘留

5.1.3 讯问

5.1.4 拦截、搜查、扣押

5.2 警务实践中的警察权

5.3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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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进行法律改革或是使权力滥用合法化?

6.1 苏格兰的政治背景:改革运动

6.2 汤姆森委员会:去政治化

6.3 1978年工党的改革法案

6.4 1979年保守党改革法案

6.5 保守党提案的发展情况

6.6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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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皇家刑事诉讼委员会的困境

7.1 背景

7.2 皇家刑事诉讼委员会建议概要

7.2.1 逮捕

7.2.2 逮捕拘留

7.2.3 逮捕搜查

7.2.4 讯问以及嫌疑人权利

7.2.5 拦截搜查

7.2.6 入室搜查与扣押

7.2.7 起诉

7.3 皇家刑事诉讼委员会的政治学分析

7.4 结论:为《济贫法》设立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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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社区警务与斯卡曼骚乱报告

8.1 警务模式

8.2 社区参与及犯罪预防

8.3 德文郡和康沃尔郡的社区警务工作

8.4 推行社区警务理念

8.5 布里克斯顿骚乱与斯卡曼的调查报告

8.6 斯卡曼的调查发现

8.6.1 种族偏见

8.6.2 骚扰

8.6.3 缺乏想象力又呆板的警务工作

8.6.4 对骚乱反应过度

8.6.5 应对骚乱时拖延

8.6.6 对趁乱抢劫无计可施

8.7 斯卡曼的警务改革建议

8.8 客观评价斯卡曼的改革建议

8.9 批判的观点

8.9.1 社区警务在城市行不通?

8.9.2 社区警务很难适应警察系统?

8.9.3 社区警务威胁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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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其他可选方案与结论

9.1 法律对警察权力的规定

9.1.1 拦截搜查权

9.1.2 逮捕拘留权

9.1.3 人身和房屋搜查权

9.2 警务模式及其组织

9.3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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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警管区警官工作细则(1982年警察研究)

索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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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书速递 | 英国警察都拥有哪些“特殊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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