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公安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筑牢保护妇女儿童第一道防线

化隆县公安局
2022-03-08 18:14
未知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近年来,化隆县公安局作为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大局出发,以服务妇女儿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矛盾纠纷调处和打击防范违法犯罪职能,以宣传教育、预防治理、打击犯罪三大主板业务为抓手,全力开展预防和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切实为社会弱势群体“当家做主”。

一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化隆县公安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法,对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案件不查清不放过,违法人员不处理不放过,全力营造了妇女儿童免受侵害的安全环境。自2021年以来,我局共查处涉及妇女儿童类案件58案,其中,刑事案件8案7人;共受理涉及家庭暴力类行政案件50起,行政处罚43起,其中,拘留29人;现场调解7起,批评并出具反家暴告诫书7次。通过严厉打击,近年来我县强奸、伤害、抢劫等侵害妇女儿童等几类主要案件的发案率正在逐年降低。

案例一:2021年2月17日,我县群科镇发生一起强奸案,受害人韩丽(化名)与其丈夫和公公高某共同生活,当日,犯罪嫌疑人高某趁儿子外出之际,在自家房间内强行搂抱受害人韩某并对其实施了强奸,接到报警后,我局刑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取证,通过调查询问、现场勘查等手段确认高某犯罪事实,后经审讯高某对该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高某于5月18日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并于2021年9月被化隆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案例二:2019年10月20日,我局接到受害人王梦(化名)关于继父索某长期对其实施强奸的报案请求,经查证,自2016年至2019年间,犯罪嫌疑人索某在家中、田间多次使用暴力、威胁、哄骗等手段奸淫未满14周岁的继女王梦,致使年仅十多岁的受害人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犯罪嫌疑人索某违背妇女意志,在明知受害人王梦是幼女的情况下依然实施强奸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为此,我局以“零容忍”态度进行严厉查处,2020年5月6日,犯罪嫌疑人索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案例三:2021年8月,我县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在吃早餐期间,以受害人马某某(受害人妻子)未叫其起床吃饭为由对马某某实施殴打,先后多次在受害人颈部、肩膀等部位用拳头击打,后在受害人倒地的情况下依然用拳头、脚对受害人腹部、腿部等部位进行多次击打、踹踢致受害人马某某脾脏破裂,后经鉴定受害人马某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该案件手段较为残忍、后果较为严重,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侦查工作组,并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并依法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韩某某依法进行逮捕。

案例四:2022年1月,我县群科镇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当日凌晨1时许,违法行为人加某某酒后向其母亲才某索要钱财无果后对其年过七旬的母亲才某进行拳打脚踢致受害人才某受伤,我局经查证后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加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2天并处罚款500元处罚。

二是探索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一是创建“护蕾温馨小屋”暨女童保护“一站式”取证服务中心。为积极探索建立权利告知、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检查治疗和生活救助的未成年女性“五护”工作机制,开通涉及未成年女童案件绿色通道,促进广大女童健康成长,2021年,在县妇联牵头下,化隆县公安局建立了“护蕾温馨小屋”暨女童保护“一站式”取证服务中心并于2022年1月25日正式揭牌投入使用,该中心旨在对家庭暴力、虐待、猥亵、强奸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警情实行一站式查处服务,在最大限度给予女童心理疏导、有效保护的基础上争取一次完成全部取证过程,有效避免了反复、不当询问给未成年人及其家属带来的“二次”伤害。二是聘请专业心理医师对受害者进行心理疏导。聘请有资质心理医师对受侵害者给予无偿援助,在积极给予心理疏导的同时及时对受害者心理伤害程度进行评估,留存各环节收集的相关证据,为后期查处打击打好证据基础,避免因证据不足让案件流产使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三是积极协调为受害的未成年女童给予司法救助。由于大多数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性质特殊,受害人承受的社会舆论压力较大,对受害人身心造成了严重的打击和影响。为切实帮助受害者早日走出阴霾、重新建立生活信心,在确认案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的基础上,我局积极同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对接,及时通过司法救助渠道对受害人予以安抚和帮助。2021年以来,我局先后为2名受害女童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

三是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我局始终将反对家庭暴力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切实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和家庭氛围。一是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培训。《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先后组织民警开展《反家庭暴力法》业务培训10次,通过法制讲座,应知应会考试等多种方式,培训基层民警熟悉业务工作,先后参训人员达910人次,在全县干部职工法制讲座培训中,我局组织民警102人参加了学习讲座,切实提升了全体民警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学习和认识。二是建立宣传阵地。将《反家庭暴力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纳入年度普法计划,通过“送法入户”,“送法下乡”“冬日六送”等活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法对广大群众尤其是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方面的指导和援助,宣传家庭暴力行为的危害,增强广大群众反家庭暴力的报警求助以及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积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拓展宣传载体。以“1.10”、“3.8”“5.4”“6·26”等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开展了“拒绝家庭暴力,共创美好家园”等主题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牌、设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公安各项宣传,共出动宣传8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使广大妇女对妇女权益保障有了进一步了解,同时也唤起了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广泛关注。

下一步,化隆公安将继续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全县妇女儿童工作营造安全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

原标题:《化隆公安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筑牢保护妇女儿童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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