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重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行为!多位代表委员:买卖妇女儿童同罪!
健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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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公安部网站发布最新消息:公安部牵头成立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
据3月2日公安部刑侦局微信公众号发文,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全国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与2013年相比,降幅达到88.3%,其中群众高度关注的盗抢儿童案件目前年立案不到20起。
拐卖犯罪的高峰期集中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受多重因素影响,当前滋生拐卖犯罪的土壤尚未完全铲除,还有一批积案没有侦破,拐卖犯罪形势仍然不容乐观,预防、发现、打击、解救、安置等工作机制尚不完善,打击治理工作还任重道远。①
多位两会代表委员:
买卖妇女儿童应同罪
“人口拐卖,永远都是幸福家庭的天敌,每一个寻亲家庭都是一部血泪史,亲人的失踪,将全家人陷于万劫不复。家破人亡是常事,一贫如洗是常态,太多的家庭被彻底颠覆,这样的痛苦非常人能够承受。”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向健康时报表示。②
2022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公开表示,建议加重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罪刑责,买卖同罪。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
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告诉健康时报,今年她将在议案中建议,加重对买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量刑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张宝艳代表表示,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实际上是绑架行动,但同时还有虐待、非法拘禁、强奸等多种犯罪伴生,同时,还给被拐妇女儿童家庭造成了长期的精神伤害,所以应该最低参照绑架罪至少十年起刑。
因为对受害人的侵害长期发生在买主家,所以,买主量刑不应该低于拐卖罪,应该重于拐卖犯罪量刑。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樊芸:
据中国妇女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樊芸也将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递交“聚焦妇女儿童拐卖”的议案。
樊芸表示,妇女儿童拐卖问题这些年来一直得到关注,但是怎么彻底地从法律上来根除这些顽症,需要全国人大修法。
樊芸建议,加重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罪的刑责,买卖同罪,增强法律威慑力。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作家协会副主席潘向黎: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作家协会副主席潘向黎表示,今年她也将提交一份关于修改刑法中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议案。
议案提出,买受人口绝非轻罪,而且买卖双方同罪同罚,这是法律应有的明确态度。
应参照刑法其他“买-卖”对向犯的法条,将刑法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和第241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合并成为《拐卖、买受妇女、儿童罪》,买卖同罪同罚,以期最大限度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生。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绮: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绮对上海法制报表示,她将就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递交提案,呼吁对拐卖人口提高刑期,加大数罪并罚力度,建立强制报告制度,让反拐达成切实效果。
被拐卖的妇女,主要被卖到贫穷乡村,“这些被拐的儿童与妇女,因为贫穷乡村中默认了这些陈规恶习,难以逃脱整个村子的监视和控制,即使有机会被解救的,也会因为聚众威胁和暴力干扰,导致解救困难重重。”黄绮说,“行动计划”的举措和要求必须落到实处。
在黄绮看来,收买和拐卖是互为条件,相互作用的对向罪,是共同犯罪,必须同罪同罚。
她建议,提高《刑法》第242条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解救罪的刑罚,对首要分子给予5年以上的判罚。“如此才能威慑聚众阻挠解救的人,让这些人去除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黄绮说。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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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2022-03-02公安部刑侦局《公安部: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
②2022-03-02健康时报《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拐卖妇女儿童买卖同罪》(健康时报 周欣雨 王真)
③2022-02-25上海法治报《买卖同罪!提高刑期!加大数罪并罚力度!全国政协委员为“反拐”建言》
原标题:《公安部重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行为!多位代表委员:买卖妇女儿童同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