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中院电子送达首份裁判文书

2022-01-27 23:06
吉林

近年来,白城中院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努力实现“线上数据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腿”,采用电子方式成功送达了大量程序性法律文书,有效破解送达难题,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送达质效。

2022年1月1日起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民诉法此次修改在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扩大电子送达适用范围,允许对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适用电子送达。对此,民庭迅速应对,制定《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裁判文书告知书》,丰富送达渠道,提升电子送达有效性,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知情权。

在民庭受理的王某某诉王某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方便当事人及时便捷接收法律文书,在案件开庭审理时,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裁判文书告知书》,就裁判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电子送达征求当事人意见,同时告知其在采用电子送达后,自裁判文书成功发送至其邮箱或手机之日视为送达之日,若其需要纸质文书,法院会继续向当事人提供纸质裁判文书。案件当事人表示工作繁忙,当即填写了接收电子送达的邮箱及手机号码,同意通过电子送达方式签收该案判决书。2022年1月20日,民庭干警便通过电子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了本院的第一份电子判决书,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当事人手机上就接收到了法院发送的判决书,整个送达流程不足10分钟。至此,该案顺利完成送达工作并成功审结,也成为白城中院首例适用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裁判文书的民事案件。

“电子送达裁判文书,既提高了送达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又能减轻当事人诉累,让当事人第一时间、足不出户就可以接收法律文书。同时,裁判文书以电子版方式保存,也不会遗失或损毁,极大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案件承办法官曹宝明说道。

下一步,白城中院院将坚决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积极推进裁判文书的电子送达应用,推动送达效率全面提升,以便捷高效的方式审理民商事案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切实方便当事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民事诉讼活动高效有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真正将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实处。

原标题:《白城中院电子送达首份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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