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宁“最牛违建”,20份停工令仍不停,镇政府被质疑

2022-01-25 15:51
未知

  2018年,广东揭阳普宁市高埔镇龙崛村一新建房屋涉嫌违建侵权遭投诉,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经调查认定确属违建后下文责令拆除。然而,时隔3年多,这处违章建筑却在市镇两级部门20份责令停工的红头文件和执法人员的多次监管下“屹立不倒”反而越建越高。临近春节又有加速抢建的迹象,甚至晚上也开工,这地块违建现象为何没有得到制止呢?背后有何隐情?本报就此展开了调查。

村集体用地违建民房

这个引发关注的违章建筑位于普宁市高埔镇龙崛村车下巷路口。本报日前走访看到,在建的楼房已经建到了第二层。在该楼房旁边,已经建成了一幢5层半的居民楼,施工现场有多名工人正在施工,房屋周边砌好了围墙,周边的村民表示,两栋房子为同一户人家所建。

“这里的土地原本村里集体的地,当年是准备用来办腌制工厂的”。曾任龙崛村书记郑XX表示,当时村里和承包人签订了相关合同并缴纳了各种费用,后来因各种原因腌制厂没办建成,如今土地却被用来了私人建房。有住附近村民向本报反映,最近该建筑天天开工,晚上也不停,村民多次将开工情况以图片形式发送至高埔镇房副书记个人微信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涉事地块工人正在开工抢建 本报摄于1月19日

村民向高埔镇房副书记个人微信举报违建情况

龙崛村村民刘先生也是当年该土地的使用者之一,他称,整块土地大概有3.78亩,当年是块荒废的土地,有人要用来建厂,能利用起来又能发展经济,他们几个村民都同意,但没想到多年以后,土地却变成了私人建成了住宅,就此,村民多次向普宁市国土部门、高埔镇镇府投诉反映。2018年8月,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经过调查认定,村民朱某果未经批准,于2018年5月15日擅自在位于高车村车巷路口占用集体土地面积约160平方米准备建设民楼,现已经建成民楼基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8年8月9日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向高埔镇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要求拆除违法构筑物的函》,该函件明确提出“限期10天,组织有关部门清理拆除非法已建水泥结构民楼基础,对破坏的土地组织复耕复绿,恢复土地原状,并将土地归还村集体所有”。

村民手上拿着一大堆有关部门下发违建通知单,多达20张

执法检查流于形式?

然而,朱某果并未履行该处罚决定。由此,该村的村民开始了长达数年的投诉之路。本报现场了解到,上述违建问题,仅从2018年8月份到2019年5月份就下达20份停工令。高埔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虽多次下达“责令停工”的决定,在多份书面“红头”文件及执法人员的反复调查的重压之下,该违建民宅不仅没有拆除反而越建越高。村民说,政府曾经组织过执法队伍来现场要求停止施工,也说了会进行不定时巡查,一旦发现复工迹象,就会立即制止。但客观情况却是,违建在“巡查”中又建多了一层。

“两年前还是在打地基,现在都已经建到2层半了这么多文件都下了,可为什么就是拆不动呢?”面对多达20份的要求停止建设的红头文件,村民刘先生和其他几位村民都充满了不解和质疑, 他们表示,高埔镇政府一直未能有效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也没真正的阻止违建并进行拆迁,存在“不作为”的行为。有村民称,镇里的执法流于形式,习惯于文来文往,以发责令停工或责令自行拆除等文书替代具有实际效力的执法行动,放任违建当事人继续建设;部分村民对国土部门、镇政府始终不执行的行为,感到很不满。

查处违建不能流于形式坚守政策红线不突破,保护村民利益不受损,一直是近年来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保护土地,国家层面采取了一系列相应措施,比如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等措施。

但是,在国家土地后备资源不断减少的严峻形势下,一些地方政府仍将国家政令流于形式。

普宁市高埔镇可谓是典型一例。有关违建拆除动员大会、违建拆除整改专项会议不断召开,地方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在会议上也频频表态,一定要有力打击违法占地行为,向违建行为亮剑。

普宁市国土局曾下发拆除涉事违章建筑函件

高埔镇政府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

违建多年拆不掉,背后什么原因?

对于违法建筑,这几年,揭阳普宁市拆违行动也是风风火火的。但高埔镇龙崛村的违建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特别是在相关职能部门多次下发停工拆除通知后,仍未能阻止继续加盖,这背后,究竟是违建上制止拆除上难以开展,监管流于形式还是由于业主在背后存在一些不为人知的力量,无从猜测。

普宁市国土局曾下发拆除涉事违章建筑函件,要求属地镇政府拆除违章建筑。高埔镇政府作为辖区内整治和查处违建的主要责任主体,违建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继续加建抢建。

据了解,2019年初,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制止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严查严控违法违规建设,坚决遏制农民自建房、农村联建房、“小产权房”蔓延的乱象,普宁市市委、市政府专门制订《普宁市拆除市区违法违规建筑联合行动方案》。特别是《普宁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实施意见》出台后还禁而不止,顶风抢建的农民自建房、农村联建房和涉嫌“小产权房”的违法建设项目坚决予以依法强制拆除,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编辑:蓝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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