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中院两篇案例获评全国优秀

2021-12-29 18:48
安徽

近日,最高院公布“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获奖名单,亳州中院共入选优秀案例两篇。

其中,何宏民、吕金刚合作撰写的《刘某某、石某某非法拘禁案——追诉时效涉及的“立案”与“逃避侦查与审判”的认定》获三等奖,刘秋菊撰写的《史某某诉周某某、第三人亳州市元一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案——案外人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必然排除执行》获优秀奖。

一等奖

安徽明博律师事务所诉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中杭股份有限公司等法律服务合同纠纷案

——名为买卖合同实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

编写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贾庆霞

二等奖

刑事类

陈某等贩卖毒品案

——对毒品累犯限制减刑的把握

编写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白春子

黎某某等贩卖、运输毒品案

——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中技术侦查证据的移送与查证

编写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白春子

商事类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安徽美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纠纷案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理解与适用

编写人: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汪明桦、雷睿

安徽高新同华创业投资基金诉合肥开尔纳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某某公司增资纠纷案

——“对赌协议”有效前提下现金补偿义务履行的限制条件

编写人: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勇、高佳

陈某某诉天长市安思科安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破产中农民工工资优先受偿权的认定

编写人: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见阁

行政类

姚某某诉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限期拆除案

——关于农业设施占地行为性质的认定

编写人: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程旭

安徽三十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禹会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

——行政赔偿案件中直接损失的认定

编写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陈默、王春玲

三等奖

刑事类

刘某某、石某某非法拘禁案

——追诉时效涉及的“立案”与“逃避侦查与审判”的认定

编写人: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何宏民、吕金刚

杨某某、李某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被宣告无罪附带民事部分责任的认定

编写人: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徐红霞

范某某贩卖毒品案

——对新类型液态毒品犯罪数量的认定及认罪认罚被告人的刑罚适用

编写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白春子

民事类

合肥众国弘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石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贬值损失的认定

编写人: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余田

丁某某诉固镇淮弘置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以物抵债协议的法律效果分析

编写人: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罗正环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诉安徽省春源大药房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民事公益诉讼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编写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王惠玲

江某某诉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钟某某赠与合同纠纷案

——网络直播打赏的法律性质认定及司法救济

编写人: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平

刘某某等诉淮北矿工总医院集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医疗机构过错推定原则下原因力规则的适用

编写人: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张婉璐

商事类

扬州市海力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安徽奥泰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取回权纠纷案

——债务人处分所有权保留标的物导致出卖人无法取回而产生损失的认定

编写人: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陶继航

行政类

南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诉芜湖通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追缴不动产首次登记费案

——法院不能通过民事诉讼替代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

编写人: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牧丽

陈某等三人诉安庆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不履行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法定职责案

——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是否应先行给付工伤保险待遇

编写人: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汪雨情

杨某某诉当涂县护河镇政府、当涂县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及行政复议案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的适用条件

编写人: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真真、王红伟

优秀奖

刑事类

张某、张某某信用卡诈骗案

——非法侵入他人游戏账户将充值金额转入骗领的他人同名银行卡并提现行为的认定

编写人: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映红、程鸿

申某某危险驾驶案

——醉酒驾车发生两次事故情形下的罪名认定

编写人: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李海锋

芦某某交通肇事案

——交通肇事案件中间接证据的审查运用

编写人: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群、赵悦

民事类

史某某诉周某某、第三人亳州市元一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案

——案外人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必然排除执行

编写人: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秋菊

刘某诉范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灰色交易”法律后果的风险分担

编写人: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希

崔某某诉安徽中琦置业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售后包租模式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租人共同承担租赁合同责任的认定

编写人: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凯

蒋某某诉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建设工程施工案件中仲裁协议的适用

编写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赵方超

淮北市冉起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诉刘某合同纠纷案

——网络主播与艺人公司签署的艺人合约能否按劳动关系予以认定

编写人: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吴邦海

王某某诉蔡某某、周某某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教育培训合同中欺诈行为的认定

编写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张红柳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陆文波

郭某某诉钟某某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 “一房二卖”各买受人的权利顺位确定

编写人: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段文明、管佳丽

知识产权类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诉深圳中威智能电气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商标抢注的认定、销售者侵权的条件以及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编写人: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梁翔

行政类

合肥品得味烤鸭食品有限公司诉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不履行土地征收补偿职责案

——集体土地上经营性房屋征收中承租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路径

编写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张志强、张高英

先进组织个人奖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吴婧、王求翠

近年来,亳州中院高度重视案例工作,把案例撰写作为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的有力抓手,引导全院干警深入挖掘案例中的法律精髓,充分发挥案例指导审判实践、统一裁判尺度、引导公众行为的功能,促进法院干警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来源:研究室 作者:李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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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亳州中院两篇案例获评全国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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