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联播|一颗BB弹先到,随后玩具枪枪出如龙
“如果樱花掉落的速度是秒速五厘米,那么请问,100斤樱花掉落时动能是多少?请学号38的同学回答一下。”
物理课上,澎澎睡着了,梦里他听见樱花落地,就好像绽放在少女那甜美的嘴角。但这时,一颗直径7毫米粉笔头,正以30米/秒的速度向他头上飞去……

湃湃听了也气不打一处来,“如果该老师把手比成一把枪,投出的粉笔头又达到一定比动能,那他是否属于非法持枪?”

第一动力特征,必须是以火药或气体为动力;第二发射工具特征,利用的是管状器具;第三发射物特征,射出来的是金属或其他;第四性能,比动能达到1.8焦耳每平方厘米及以上。
该老师满足了三、四特征,就算气功勉强也算气体动力的话,第二点仍然不满足。澎澎不服,“如果我打的是那把‘手枪’呢?每天晚上……”
湃湃立马堵上了澎澎的嘴。

乍一看这条新闻,还以为是“双枪老太婆”赵老太重出江湖;再不济,起码也是“陷阵之志,有死无生,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这种的。

据查,全国各地类似案件共有23起,其中17个案件被告人被判缓刑,3个案件被告人被判处管制,只有3起案件的被告人被判处实刑。

对此有网友评论,“一大把年纪不去碰瓷,非要学别人自食其力,这下出事了吧。”
早在2014年7月,云南澄江县公安局查获张某10支可疑枪支,其中8支被鉴定为枪支,法院判定其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但法院也认为,张某动机仅是经营打气球娱乐项目,无主观恶性,犯罪情节较轻,归案后认罪、悔罪表现较好,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宣告缓刑。

法条如此,判缓刑也好,判实刑也好,批评教育也好,都是合法的,区别就在于司法者的尺度。
但合法归合法,合理吗?果壳达人“江宁婆婆”表示,“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口比动能认定枪支确实标准过低。”
《检察日报》曾评论,对于大多数普通人,1.8焦耳/平方厘米是个模糊的数字,也没有任何权威部门对这个标准的致伤力进行过描述。

下面就举个例子。近日有网友发现,河南信阳市新县法院分别于2016年10月至12月期间,在网上拍卖一批可以发射“BB弹”的玩具枪。
对此,该院法官回应,这些都是小孩玩的塑料玩具枪,只是进行了价格鉴定,未鉴定“枪口比动能”。
2017年1月3日,新县法院已将网拍信息删除。

赵春华的女儿告诉澎湃新闻,她母亲认为自己摊子上的枪是玩具枪,“根本不知道那是法律意义上的枪啊,如果知道是枪根本碰也不会碰啊。”
所以如果新县法院的同志看了这篇联播,请不要生气,毕竟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而且人家天津还判了实刑。

网友爆料,2016年12月31日凌晨,在陕西户县和兴平市的交界地段,发生了一起两地警方对峙的情况,网友称现场还传来3声枪响。目前双方正在接受上级的调查。

如果是这样,那还不如对着空气撸啊射啊,就像“战神”巴蒂斯图塔那样,也挺刺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