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村支书公租房诈骗案开庭:首日仅1名被告人做无罪辩解
陈以朋在被抓前,曾是四川省渠县龙凤乡娱乐村的村支书,从2012年开始,他以“可以申请办理公租房”为由,先后涉嫌诈骗当地969人共计2268.77万元。
在这起案件持续进行的4年间,先后有27人被“吸收”到这场骗局当中,成为中间人,参与游说,不断为陈以朋介绍新的受害者。
2016年10月20日,陈以朋及27名中间人一同被渠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检方指控显示,陈以朋从2012年起,对外宣称自己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系密切可以拿到公租房指标,公开以每套1万到3万元的价格,向被害人收取保证金。
12月20日,该案在渠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谭小红的辩护律师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开庭首日,共21名被告人接受法庭讯问,“在开庭首日接受讯问的21名被告人中,仅1名被告做无罪辩解。”
案发:茶楼收取公租房保证金,900余人被骗
陈以朋公租房诈骗案从2012年就开始了,直到2016年5月31日案发,整整持续了4年。澎湃新闻在此前对该案的调查中发现,陈以朋在案件中收取被害人的费用被称为“保证金”,这笔费用在2012年时,定额为1万元左右。随着受害人人数增多,有人主动将这桩“好事”介绍给亲朋好友,其他人在听说有人通过缴纳保证金申请公租房后,也都飞蛾扑火般地不断送钱给陈以朋。在这过程中,有27人被发展成为陈以朋的中间人,而保证金也一路从1万元飙升到3万元。
案件中一名受害人刘承荣在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陈以朋通常会让中间人将受害者带至渠县一间茶楼,交钱后,他会出具一张收条。关于交钱地地点,起诉中也明确系在茶楼进行,而类似刘承荣手中的收条,公安机关在案发后曾收集到900余份。
转折:备受质疑下,私刻县长印章博取信任
据另一名受害人讲,在诈骗持续的4年里,受害人并非仅凭一张收据就完全相信陈以朋,由于交房时间一拖再拖,到2015年底时,已有人产生怀疑,要求退款。上述受害人称,对于陈以朋能否申请到廉租房的质疑,到2015年底曾发展到一个小高潮,“当时许多人天天打电话询问申请进度,也有人结伴找他要求退款。到2016年1月26日,陈以朋拿出了一份承诺书,上面盖着县长的印章,才把事情压下来。”
这份盖有“县长”印章的承诺书中提到,因各地县处于换届时期并且年关已到,根据渠县实际情况准予2016年5月份以前全部分期分批将廉租房落实。承诺书称,凡申请廉租房超过5月底后未领到房的由签字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承诺书下方盖有一名苟姓县长的私章。这枚印章后来被公安机关证实,系陈以朋私刻的。
起诉:4年诈骗2000余万元,28人被起诉
实际上,渠县检察院最终并未就陈以朋“私刻县长私章”一事进行起诉。据该院于2016年10月20日作出的起诉书显示,2012年被告人陈以朋因赌博欠债等原因,便产生了以办理廉租房为由实施诈骗的想法。之后,陈以朋对外宣称自己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系密切可以拿到廉租房指标,并在渠县“一米阳光”茶楼、“紫罗兰”茶楼等地,公开以每套1万到3万元不等的标准,向被害人收取“廉租房保证金”。期间,陈以朋在自己实施诈骗的同时,还以给介绍费、好处费等方式,发展了被告人孙政、谭小红等27人为中间人,替其宣传并介绍被害人到陈以朋处交钱“办理”廉租房。
起诉书称,2016年春节前,陈以朋为搪塞被害人,又私刻时任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印章,伪造领导的承诺书继续欺骗被害人。近4年间969人上当受骗,该案涉案金额2268.77万元。起诉书中列出的28名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均为诈骗罪。
细节:用以诈骗的公租房申请表“是从县委拿的”
2016年12月20日,该案在渠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在开庭首日,28名被告人中,共有21人接受法庭讯问。该案中一名受害人称,由于受害人人数众多,他们只委派了部分受害人代表前去旁听,“在20日上午的庭审中,谭小红(案件第三被告人)终于说了实话。”
据旁听了庭审的受害人介绍,谭小红在庭审中说明了案件中用以诈骗受害人的公租房申请表从何而来,“她说那些申请表是陈以朋将她带进县委后,从一名公职人员手中获取到的。”
这一说法随后得到谭小红辩护律师的证实,“公租房申请表确实是陈以朋将谭小红带进县委大院后,从某‘公职人员’手中获取,但经过核实,这个‘领导’的身份是虚假的。”
一名受害人代表称,在开庭首日,接受法庭讯问的21名被告中,仅一人做无罪辩解,“包括陈以朋在内的其余20人都作了有罪从轻辩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