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和江冬秀:并不仅仅只有彪悍才能留住婚姻

2021-12-01 17:25
湖南

胡适和江冬秀:并不仅仅只有彪悍才能留住婚姻 原创 冰儿 民国女子

01

我一直认为,“彪悍”这个词用来形容江冬秀并不贴切,之所以江冬秀一直被贴上这样的标签,是相对于胡适而言的。

谁让一个不识几个大字、相貌平平的小脚女人,竟然嫁了个满腹经纶清秀俊逸温厚好脾气的才子呢?

记得有评论曰:胡适爱名,爱面子,爱保持他那作国人导师的圣人形象,偏偏他的小脚老婆厉害,彪悍泼辣,专治这种爱面子。

其实,他俩保持婚姻的秘诀恰恰在于这种反差萌:一个心存怜惜,确实也愿意保持着好人设;一个性格泼辣,但也时时焕发着生活小智慧。

如果你真的认为,婚姻里的女人,仅仅凭借彪悍就一定能让男人服服帖帖,那就错了。

这需要两个人的努力与造化。

02

翻开民国历史,包办婚姻比比皆是,这种婚姻当时有个很贴切的称呼叫做“小脚与西服”,是民国时期特有的一道风景。

但那些小脚女人们,却未必有江冬秀的幸运了。

最有名的鲁迅先生,虽然未离婚,但朱安一辈子没有得到过先生的欣赏和怜惜,顶着周家女儿的名头,凄苦地过了一辈子。

外交家顾维钧和张润娥,张润娥在他面前卑微到尘埃里,为了免受父母责骂,顾维钧甚至让张润娥亲自誊抄了四份离婚协议的副本,张润娥也默默照办,离婚后孤独终老。

情诗大王徐志摩,尽管妻子张幼仪唯他是从,处处以他的喜好改变自己,却依旧被徐讥讽为小脚女人,从不正眼瞧她一眼,哪怕怀着孩子,也没有逃脱被离婚的命运。

这些很有才华的男人,该怎么形容他们的作为呢?仅仅是有勇气冲破封建婚姻的牢笼与束缚吗?内心深处,我总是觉得他们多了残忍,少了温厚,尤以徐志摩为甚。毕竟,那个年代的小脚女人,唯男人是天,虽然是包办,女人却是真真切切地交付出了自己的一生一世,且毫无退路。

所以,我欣赏胡适。

他能与江冬秀平和而不失恩爱地相伴一生,内心深处一定是有着温厚与包容的。

当然,江冬秀和那些女人,也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03

胡适与江冬秀的结合,其实很有戏剧性。

话说那日,江冬秀的母亲到绩溪旺川胡适的姑婆家走个亲戚,恰巧胡适也随母亲到了姑婆家,这个眉清目秀的少年一下子被未来的丈母娘看上了,而胡适的母亲也是个有意思的,让算命先生一算,给俩人算出了非常好的“八字”,便也欣然同意了。

就这样,俩人的婚事被“强行”定下了。

你千万不要想当然地以为江冬秀被胡适迷住了。俩人订婚之后十年没有见过面,一个学问越学越深,一个在家学习刺绣女工,甚至胡适求学回来曾经想见江冬秀一面,到了江家门前,江冬秀出于传统礼仪,对胡大才子避而不见。

你看,江冬秀一开始就不是卑微的,人家懂得做足姿态,颇有大家闺秀之风。

江冬秀还有个本领:烧得一手好菜,徽州有一道著名的“一品锅”,就是支起一口大铁锅,烧得滚沸,一层鸡,一层鸭,再配上蛋皮饺和萝卜白菜,江冬秀擅长做这个菜,结婚后,常常做给胡适吃,也常常在家宴请客人。这让胡适既吃得舒心又面子倍增,曾在日记里对妻子和这道菜大加夸奖-------看,抓住男人的胃确实很奏效。

但江冬秀的本事不仅仅在家事上。

当时,一个叫梁宗岱的北大教授成名之后,要同妻子离婚,梁宗岱的妻子无力抗拒。江冬秀知道后打抱不平,将梁妻接到自己家中,鼓励她去打官司,还亲自到法庭代她辩护,结果,梁宗岱败诉。

这个官司当时轰动了整个京城,江冬秀的“厉害”一下子人尽皆知。胡适当时的感觉我想可能会是《甄嬛传》里四郎对嬛嬛的一句台词:你还有多少惊喜是朕不知道的?

所以,江冬秀和那些小脚女人是不一样的。

她行事彪悍,自信满满,眼里装的,不仅仅是家里那一亩三分田,更有广袤世界里的一二三。

我觉得,胡适和那些男人不同之处还在于,他愿意且有耐心等待妻子的脚步追上一点自己,哪怕仅仅是一小步。

早在留学的时候,胡适便常常给母亲写信让她劝江冬秀识字写字,两人生活在一起后更是如此,江冬秀每次写错了字、用错了词,胡适都极为耐心,像一个最合格的教书先生。

所以,才有了两个人一起逛街、吃美食、逛书摊的美好场景。

这些场景,你能想象鲁迅与朱安吗?徐志摩与张幼仪吗?都不可想象,觉得根本不是一个画风,唯有他俩,莫名地感觉有丝丝默契感。

04

所以,好的婚姻,是要两个人一起努力的。

仅仅用“怕”来形容胡适对江冬秀的爱,未免狭隘幽窄了。

他内心深处,拥有对女性的绝对尊重,身上有着些许贾宝玉之风,就是对女性的那种发自内心的体恤和怜惜。

这与他的家庭环境有关。

胡适父亲在他6岁时候就去世了,母亲辛苦持家却丝毫不失大家风范,全力支撑着整个大家族的运转,一己之力供胡适读书求学,胡适懂得这份不容易,从15岁到26岁学成归国,一直对母亲遵从孝敬有加,所以对母亲给他选定的妻子,他是欣然接受的,因为他相信母亲的眼光。

我觉得胡适这份对母亲纯纯萌萌的服从感特别可爱,那种宽厚温和已经深深刻到了骨子里。

并且,他一直很理性,做学问是做学问,婚姻是婚姻,他分得很开,也都经营得相当出色。

他说过,爱情只是生命的一件事,而不是唯一的事。

记得胡适还说过一句话,他当时不毁婚约,是因为不想伤几个人的心——那个时代,像这样心存怜惜的男人,真的是太少了。

所以,他对江冬秀,是有责任感的,既然缔结了婚姻,就要试着走到白头,身上自带着浓重的岁月静好的范儿和气质。

正因为如此,游弋在他与红颜知己曹诚英之间的那丝恋情,被江冬秀拿着菜刀及时砍断,也就很可以理解了。

关于这一点,我已经说过了,真的不仅仅是一把菜刀的威力,而是胡适一直以来的理性占据了上风,他不愿因自己而带来整个家庭毁灭性的打击,他内心柔软的那一部分绝不允许他这样。

我从来不屑用道德大棒来击打感情旋涡中的每个凡人,但每个能收敛或自律自己情欲的男人,总是能赢得我的几分敬慕感。

总之,胡适做到了。

05

在我看来,江冬秀的“彪悍”标签其实更多的只是一种虚无的,或者说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虚张声势,其实她更多的是贤惠持家。

并且,她爱胡适所爱,一直在努力追赶胡适的脚步。

换句话说,她也是他的大后方。有她在,胡适永远不用操心家里的任何一件事。

她孝敬婆婆,也不遗余力照顾好家庭的每一个成员。

她很大气。胡适二哥家境不好,侄子上学的费用均从胡适薪水里支出,毫无怨言;胡适的二哥还经常在胡适家养病,江冬秀热情款待,从不怠慢。

她很大方。胡适三嫂曾写信给江冬秀要皮袄子、皮背心,江冬秀二话不说,把自己的一件皮袄子拆了改成一件皮背心,又另买一件皮袄子爽快寄回老家。

她很豪爽。困难时期,胡适寄来一千六百元,她分给罗尔纲夫妇一百五十元,吴晗一百元,借给毛子水一百元,给佣人一百四十元,还捐给学堂二百元。

胡适写信夸赞她:“我很赞成你捐贰佰元给周先生的学堂。你在患难中还能记得家中贫苦的人们,还能寄钱给他们,真是难得。我十分感激。你在这种地方,真不愧是你母亲的女儿,不愧是我母亲的媳妇。”

她也很有小情调。

胡适在美国当大使期间,江冬秀给她寄来了衣服,口袋里装着七副象牙耳挖(如此温暖小细节);更绝妙的,她还给胡适的领带下端缝制了一个小拉链,藏上一张五元的钞票,预备着丈夫被人抢了还有五元搭计程车回家(如此细心周到)。

她也很懂他的爱好。

抗战时期,时局动荡,两人不能相见,但根本不用胡适提醒,江冬秀每次逃难,都会带着胡适的几十箱书,让胡适的无数珍贵藏书在战乱中得以保全。

难怪,胡适在信中夸赞她:“北平出来的教书先生,都没有带书。只有我的柒拾箱书全出来了。这都是你一个人的大功劳。”

其实,这一切就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最朴实的爱。

她太了解她的丈夫了,她懂他,懂他为人的道德标准,懂他的爱书如命,她拼命追随着他的脚步,就也不知不觉熏染成了这个样子。

所以有句话才会说,慢慢地,我活成了你喜欢的样子。

你看,他们俩就真的是呀。

06

所以,难得的,他们成了“西服与小脚”婚姻系列中罕有的幸福一对。

他们的日常生活到底是怎样的呢?

我很好奇,因为一直以来的民国故事版本里,胡适那么那么的白月光,江冬秀那么那么的家常菜。

但其实我想想,应该也很日常。

无非也是一日三餐,无非也有家常里短。多么厉害的名人学者,也逃脱不开日常生活的洗礼。而那些远离了小脚的西服男人们,内心也同时背负了沉重的枷锁,未必有胡适这么安闲日常的相伴相依,一生到老。

想当年,鼎鼎大名的张爱玲和现在的我们一样好奇,她亲自去了胡适家。

然后,她说了那段评判:“他太太带点安徽口音,我听着更觉得熟悉。她端丽的圆脸上看得出当年的模样,两手交握着站在当地,态度有点生涩,我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使我立刻想起读到的关于他们是旧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是的,不用立刻想起,那句“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这句评语,顿时让这份幸福有了几分立体感。

他怜惜她,也保持了理性,愿意维护自己一生在意的好名声,是为自律;她仰慕他,也保持了前进的姿态,从没有停止追赶他的脚步,是为智慧。

作者:冰儿,一生爱好是天然,嗜红楼,喜宋词,余暇笺注《宋词三百首》,已然付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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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胡适和江冬秀:并不仅仅只有彪悍才能留住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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