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军事组织

2021-11-18 10:32
河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安军事武装机构有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武装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武警公安消防大队、民兵组织等。

国防动员委员会 1997 年 10 月,成立武安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与市人民武装委员会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任由市长兼任,副主任由人民武装部部长和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人民武装部政委兼任。成员有人民武装部、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商务局、电信局(公司)等部门的负责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设秘书组、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经济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秘书组设在人民武装部军事科,负责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根据主任、副主任的指示,协调市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经济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的工作。

人民武装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武委改建为县人民武装部,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属邯郸军分区和县委领导。其职责是:组织民兵执行战备、剿匪等任务,不断提高民兵的军事素质,协同地方有关部门搞好征兵工作。1954 年 9 月,县武装部改为兵役局。其职责是:进行预备役士兵的登记、统计、拟制作战时的动员计划,负责预备役军官的登记、统计、管理和战时动员;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完成征集新兵任务;负责组织和训练民兵,维护社会治安,参加工农业生产。1960 年,兵役局又恢复为邯郸市武安矿区人民武装部。1961 年 6 月,撤销武安矿区,恢复武安县人民武装部,仍属邯郸军分区和武安县委领导,其主要任务是:在上级军事部门和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做好民兵“三落实”(组织、政治、军事)和征兵战备工作,负责复员、转业军人的登记、统计,并协助地方做好安置及拥军优属工作,组织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1986 年 4 月,根据中发(1986)5 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 ( 市)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于 26 日完成交接手续。武安县由地区划归邯郸市后,县武装部于 1986 年 5 月由邯郸军分区移交于邯郸市警备区。人武部的经费及人事管理从 1987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由地方负责,定编人员为 24 人,属副县级单位,其基本职责未变。1988 年 10 月,武安县改为武安市,武安县人民武装部改名为武安市人民武装部。1996 年,武安市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邯郸分军区,设有军事科、政治工作科、保障科三个科室。驻城的基层人民武装部还有县直机关武装部、武安镇人民武装部等。

中国人民解放军 51410 部队 20 世纪 70 年代进驻武安,领导机关驻城区东山,俗称东山炮团,1991 年 7 月部队迁驻邯郸。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武安市中队 1955 年 8 月,原公安队更名为人民武装警察,建制隶属公安机关。1976 年 1 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发文,武警部队隶属公安机关领导。1983 年 1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邯郸军分区独立营五连正式改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邯郸市支队二大队五中队。1993年 8 月,武警邯郸地区支队改称为武警邯郸支队,中队名称和隶属关系不变。2005 年 7 月,中队由邯郸市支队二大队五中队改变为邯郸市支队直属大队四中队。

2018 年 1 月 1 日零时起,根据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武警部队由党中央、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制。

武警公安消防大队 1978 年 12 月,邯郸市消防支队武安中队成立。1993 年 9 月,更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邯郸市消防支队武安中队。1997 年 3 月,武安市消防大队建立。武警武安消防中队隶属于武安市消防大队,受邯郸市消防支队和武安市公安局领导。武安市消防大队位于城区南环路东段。消防大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担负着武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和灭火、抢险救援等保护地方经济建设、国家公共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任务。自建队以来,曾先后扑救造纸厂、邯郸运输公司地下油罐两期特大火灾,成功处置了化肥厂二氧化碳泄露、苯泄露事故等重大险情,参与了 1999 年、2016 年等特大洪灾的抢险救援工作。2018 年底,武安消防大队改为消防救援队,归口市应急管理局管理。

民兵 武安民兵始建于抗日战争初期,在抗日斗争中,民兵队伍逐步发展壮大。抗战胜利后,民兵参加了解放武安、邯郸、汤阴等战役。解放后,县组建民兵师,城关组建民兵团,各街村和驻城企业也组建民兵连或民兵营。

1961 年《民兵工作条例》公布后,县按照上级颁发的“民兵训练大纲”和“政治教育提纲”对民兵进行政治教育和军事训练,重点是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政治教育主要是根据上级要求和国内外形势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民兵性质和任务教育以及革命传统教育。军事训练包括射击、投弹、爆破,战术等内容。1969 年开展了 “三打三防”(打坦克,打飞机、打空降;防原子武器、防化学武器、防细菌)训练。训练办法是:公社人武干部由军分区教导队负责训练;民兵连长由县武装部负责训练;基干民兵由公社武装部负责训练。

1981 年,中共中央提出“减少民兵数量,提高民兵质量”的调整方针。根据这一方针,从 1981 年开始到 1982 年底,对民兵组织进行了调整,缩小了参加民兵的年龄范畴,简化了民兵层次,由原规定分编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三种组织, 改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两种,并取销了县编民兵师和公社编民兵团。城关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建连、营编制或以驻城企业为单位根据人数多少组编排、连、营或团。县武装部根据上级编发的民兵政治教育课本和省军区、军分区编印的教材对民兵进行政治教育,根据上级“关于调整改革民兵军事训练试行意见”开始周期训练。

1984 年 10 月,武安县委、县政府和县武装部投资 30 万元在城区西郊建设民兵训练基地,占地面积 57.27 亩,建筑面积 2513.9 平方米,可同时容纳 350 人训练。民兵训练基地的建立,改善了训练条件,为民兵的政治教育、军事训练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及开展以劳养武活动提供了方便。1985 年,中共中央下发 22 号文件,提出“提髙质量,减少数量,打好基础,突出重点””的方针,武安镇、各村(街道)、县直厂为单位分别编班、排、连或营。

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市人民武装部积极解决市场经济给民兵工作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总结出把企业新工人岗前培训、学校(职校)学生军训与民兵训练有机结合的新方法,解决了企业民兵训练无人可抽的难题。

2017 年,进行了民兵组织整顿。按照民兵应急力量“市建营、区县建连、乡镇建排”的总要求,全新组建应急、支援、储备队伍,持续深化民兵的正规化建设和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党管武装工作,服务地方建设,开展国防动员,抓好年度征兵,军民双拥共建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摘自:《武安城志》

原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军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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