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玻纤制品划入“两高”冤不冤?
■简 宣
同水泥、玻璃、陶瓷等产品的制造一样,玻璃纤维的制造也是采用窑炉工艺将矿石烧制后生产出来的,需要消耗一定的电力、天然气等能源。近期各地因为双控目标的压力,已经基本上暂停了玻璃纤维池窑项目的审批,甚至有广东、江苏将玻璃纤维行业纳入“两高”目录进行管控。
客观而言,与水泥等的高耗能相比,玻璃纤维制造过程所消耗的能源实属小巫见大巫,不管是粗纱还是细纱,池窑工艺吨纱直接综合能耗超不过0.5吨标准煤。最大的问题出在已经被淘汰的落后工艺因为市场需求的带动而死灰复燃。据协会的资料显示,全国许多地方过去已经被淘汰的陶土玻璃纤维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如今又呈燎原之势,甚至出现了移动生产线和地下生产线。
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工艺又成蔓延之势,其中可能有过去淘汰不彻底的原因,更多的恐怕属于“新生”的生产线。为什么能“新生”,还需要多从节能监察、环保监督和能源管理等方面找找原因,从有关地方政府的监管方面找找原因。那些有规模的企业基本上是在地方有关方面的监管视野之内,随时随地可能冒出来的落后生产线才是地方管理部门真正需要紧盯耗能和排放的对象,需要相关监管部门、电力、金融、司法等协力应对。一些地方的落后产能滋生泛滥尤其突出,这些具有聚集特点的地方需要强化电力监管的针对性。
殃及池鱼的是,玻璃纤维制品项目也被划入“两高”范围。尽管玻璃纤维制品制造采用喷气织机、缝编织机、高速剑杆织机等高效纺织设备生产,生产过程能耗小、污染少,但是同步存在大量低端伪劣玻纤制品网格布长期充斥市场等问题。协会认为,不应该因为局部存在问题,就简单地将玻璃纤维制品制造项目都列入“两高”范畴。
客观而言,玻璃纤维制品在风电、光伏、汽车轻量化、建筑节能等领域拥有很好的市场应用,存在长期的需求增长。如此看来,无论是对于玻璃纤维原料制造,还是对于玻璃纤维制品,都需要依据能耗标准和产品质量进行区别对待,保护先进的,淘汰落后的,不能简单化。从这个角度看,简单地把能耗低、工艺先进、产品质量有保障的玻纤及其制品列入“两高”范围,似乎有些冤。区分不同情况,有差别地对待才是负责任的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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