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被通报,2人被提起公诉
东乌珠穆沁旗人大常委会享受副处级待遇干部罗宝成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招投标法规问题
2008年4月,罗宝成担任东乌珠穆沁旗住建局局长期间,旗住建局在未经招投标情况下,与开原市某工程队签订为期一年的城镇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9年至2011年,在未签订补充合同、后续工程也未进行招投标情况下,安排该工程队继续施工,绿化工程一直持续到2011年,严重破坏了当地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和涉企经营事项正常监管秩序。罗宝成作为旗住建局时任局长,未正确履行职责,2021年6月,罗宝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苏尼特右旗供销社四级调研员德柱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2006年至2015年,德柱利用担任苏尼特右旗民政局局长、供销社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监管服务对象巨额财物。2014年至2016年,伙同他人注册成立公司,多次承揽生产生活供水、土地复垦、道路围栏修建拆移等工程,违规获取利益,严重损害了当地营商环境。德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2021年6月,德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王志发违规为他人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基建项目承揽、设备及物品采购、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问题。
2002年至2016年,王志发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市中心医院基建项目、设备及物品采购、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多名企业主巨额财物,严重破坏了当地医疗系统基建项目建设的正当竞争秩序。其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王志发受到开除党籍、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督查科科长刘振才不认真履职,侵害企业利益问题。
2016年至2019年,刘振才在担任鄂尔多斯市人防办法制科科长期间,不认真履职,对全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底数掌握不清、监管不到位,致使部分民用建筑项目应办未办人防手续、应缴未缴人防易地建设费,造成了企业之间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不公正,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2021年10月,刘振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伟涉嫌贪污案提起公诉
日前,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副队长李伟涉嫌贪污一案,由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向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李伟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作为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虚报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伟自愿认罪认罚,该案正在办理中。
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郝纪亮涉嫌贪污案提起公诉
日前,伊金霍洛旗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郝纪亮涉嫌贪污一案,由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向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郝纪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郝纪亮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巡逻防爆大队大队长、特警大队大队长的职务便利,虚报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郝纪亮自愿认罪认罚,该案正在办理中。
来源:内蒙古晨报内蒙古晨网综合
原标题:《4人被通报,2人被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