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缺位致孩子走上盗窃路,检方发“督促监护令”纠偏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2021-11-04 20:29
来源:澎湃新闻

监护人家庭教育缺位是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对此,江苏省检察机关正在探索“督促监护令”制度,督促家长履行法定监护职责。

11月4日,江苏省检察院、省妇联联合召开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相关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2019年下半年,17岁的周某甲和15岁的周某乙辍学混迹社会,次年两人以拉车门方式盗窃汽车内财物,先后作案三起,窃得财物17000余元。

泰州高港区检察院在社会调查中发现,两少年走上违法犯罪之路的背后是家庭教育缺位:两名涉案未成年人成长家庭环境不同,其监护人却采取相似的“彻底放养”式教育。男孩周某甲的父母教育方式粗暴,经常打骂,导致其心理逆反严重,辍学后常夜不归宿,还养成抽烟喝酒等不良习惯。周某乙父母离异,抚养权归父亲,但其父长年在外打工,对周某乙几乎不管不问。

2020年5月12日,高港区检察院对两男孩的案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拟对两个孩子开展犯罪预防工作,但面临家长“不善管”、“不愿管”等难题。

对此,高港区检察院向周某甲、周某乙二人家庭发出“督促监护令”,明确告知各自家长,不管孩子、放任孩子自暴自弃的监护缺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责令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督促监督令”是江苏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探索的一项制度,针对那些不愿管孩子、拒绝教养孩子的家长,根据法律规定发出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文书,督促其对子女履行监护职责,并告知其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后果。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情节严重、经训诫不改多次缺席家庭教育指导,且具备应当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法定情形的,检察机关将通过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改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泰州高港区检察院披露,“督促监护令”让两名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很快便纠正了对孩子放任不管的现状。近日,检察官回访该案时了解到,周某甲已跟随父亲学习木工手艺,家庭关系得到修复;周某乙跟随父亲在无锡的工地上做工,生活走上了正轨。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江苏省检察院获悉,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制发“督促监护令”79份,均取得预期效果。

    责任编辑:谢春雷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