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论 | 新时代的家庭变迁及其政策应对

2021-11-02 12:18
北京

专论 | 新时代的家庭变迁及其政策应对 原创 杨菊华 性别研究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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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家庭规模缩小,结构型态多样;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生育功能异化;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由“重生”转向“重养”,养育行为发生变化;婚姻和家庭稳定性面临挑战。新时代的公共政策必须立足家庭的新变化,关注家庭的新问题,把家庭诉求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治国理政的工作计划与部署之中,突出家庭视角,完善“一老一小”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婚育家庭文化建设,推动解决家庭矛盾,提升家庭长期发展能力。

当前,中国家庭出现前所未有之大变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认真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推进家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的指示精神,必须全面关注家庭的新变化,回应家庭的新需求、解决家庭的新问题,强实家庭这一社会的基本细胞,铸牢家庭这一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

一、中国家庭的千年之变及其挑战

在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限制性的生育政策,带来了家庭结构、家庭功能、家庭关系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家庭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

1.家庭规模缩小,结构型态多样

生育水平的长期过低和预期寿命的持续增长,极大地重塑了家庭结构。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一个家庭平均只有2.62人,家庭规模大大缩小,“三口之家”已然不再;人口再生产功能持续下降,总和生育率仅为1.3,跌入国际社会公认的“低生育陷阱”。单人、同居、丁克、空巢、单亲、城市流动、农村留守、重组等非传统型家庭攀升,家庭结构简化、形态多样;居住安排分散,“网状”家庭替代“点状”家庭。家庭成员年龄结构老化,有老家庭比例极速提升,养老压力明显加大,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降低。

2.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生育功能异化

家庭结构简化极大地弱化了家庭的养老、异化了家庭的育小、简化了家庭的经济和社会功能。经济供养、生活照护与精神赡养等功能都大大削弱,养老人手尤其是日常生活照料人手极其不足,一些纯老年人家庭尤其是高龄独居、独生子女或失独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养老困境更为突出。

子女生育、养育和教育的经济成本、机会成本和其他成本长期居高不下,与住房和医疗一样成为家庭难以承受之重,年轻人不想生、不敢生、难善育,家庭的人口再生产功能极大弱化。

3.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由“重生”转向“重养”

“重养”带来的过度育儿、密集母职减损了生儿育女的幸福感和满足感,更使得年轻父母尤其是母亲难以平衡工作与家庭。目前,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覆盖率不足5%,而实际需求超过40%。供需之间的巨大缺口成为影响女性职场发展或二孩、三孩生育的最大痛点与难点:部分妇女或不得不中断就业,或采取灵活就业模式,制约了妇女个体的职场终身发展;另一些妇女不得不放弃二孩、多孩生育,牺牲了家庭的长期发展能力。工作与家庭这两个人生出彩的最重要场域,形同“鱼和熊掌”、难以兼得,严重阻遏了妇女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4.“啃老”现象大量存在

传统中国的代际关系是一种接力关系、反哺模式,长辈抚育子代、子代反哺长辈。而在少子老龄化时代,家庭关系由老幼并重、以老为尊转为恩往下流、以子为重的新模式,代际之间资源分配出现不公,“啃老”现象大量存在。此外,家庭普遍更加重视子女的知识教育,而忽视道德教化、立德树人。

5. 不婚和离婚率上升

平均初婚年龄大大推迟,京津沪等超大城市超过30岁;不婚率与离婚率快速上升,“甲女丁男”(经济社会地位高的女性和经济社会低的男性)未婚现象普遍。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离婚率(3.36‰)比上年增长0.2个千分点(而结婚率比上年降低0.7个百分点),超过日本和韩国、与美国持平,成为世界上离婚率上升最快的国家之一。

家庭变化及其所引发的家庭失稳等现象,透视出性别观、婚恋观、生养观、伦理观等方面的变化,反过来影响着婚姻行为和家庭凝聚力、聚合力,动摇了家庭作为社会稳定根基、民族兴旺原动力的基础,可能外溢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将制约中国人口与经济社会的长期可持续性协调发展,而且对社会和谐稳定、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形成潜在挑战。

二、以家庭支持制度建设回应家庭发展新诉求

中国家庭面临的新变化和新挑战,亟需通过全程性、全局性和系统性的家庭支持制度建设予以回应。新时代的公共政策必须立足家庭的新变化,关注家庭的新问题,把回应家庭诉求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突出家庭视角,完善“一老一小”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婚育家庭文化建设,积极化解家庭矛盾,提升家庭长期发展能力。

1.推动将家庭优先视角融入所有相关公共政策

注重家庭视角在公共政策中的呈现,推动公共政策中家庭视角的主流化,全方位促进家庭健康持续发展。要以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动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为主线,推动将家庭优先视角纳入各领域的政策框架中,构建抚幼、养老、助工的家庭政策框架。要发挥以家庭作为补贴、计税单位的积极作用,普惠所有家庭、兼顾特殊家庭的需要。要关注转型期家庭的复杂性、脆弱性与不安全性,加大对有失业、待业、无业人员家庭就业创业的信息和政策支持;加大对困难家庭的排查和救助力度,关注单亲、孤残、老年留守、部分流动、老年独居等家庭的生存与发展困境,通过财税补贴与公共服务,为其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缓解家庭的不稳定与发展风险,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的帮扶与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三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的工作机制,维护该群体的合法权益。要构建家庭发展评估指标体系,检验公共政策的实际效用,通过政策的持续完善,切实赋能、增能新时代家庭发展能力,夯实社会和谐、民族发展的内生基础。

2.全方位加强“一老一小”的政策支持

建立家庭服务机制、完善家庭工作机制、协同家庭支持政策,推动完善“政府主导、市场扩面、社会补充、家庭为基、社区依托”的“五位一体”的老幼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普惠性兼盈利性、可持续、更便捷的公共服务。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服务,增强对老年人尤其是高龄、空巢、失能或失智老年人的养老照护力度,致力保障他们的尊严生活。要从育儿时间、津贴、服务、生育主体劳动就业、育儿友好氛围营造等多方面,完善产假、育儿假和家庭照护假制度,加大育儿的经济支持,加快建成面向广大家庭的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营造平和的育儿软环境,建设友好的育儿硬环境(如:公共场所的育儿设施)。要整合社区资源,加强“三社联动”,探索公私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把为家庭提供所需服务、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建设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发挥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资源进入家庭服务领域,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抚幼工作。要激发企事业单位的社会责任感,鼓励针对员工情况,全面执行国家规定的育儿假、家庭照护假等制度,积极探索营造家庭友好、重视家庭发展的企业生态,国家协调税务、人社等部门对企业提供真正有价值的激励。“一老一小”问题解决好了,家庭优先视角突出了,自然也推动了生育主体更好地平衡工作与家庭责任。

3.加强新时代婚育家庭文明建设

在中国,婚姻依旧是生育的前提,家庭仍然是养老育儿的责任主体。要弘扬尊老、爱老、孝老的优秀文化传统,营造代际之间、夫妻之间平等包容、相互理解的新型家庭文化,倡导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彼此扶持、共同欣赏的家庭氛围;践行娇儿不枉、爱子有度、计之深远的育儿理念,扭转“尊老不足、爱幼有余”的家庭风气;强化父亲共担家庭责任的意识与实际作用,改变育儿为女性专职的实践逻辑。要加强好家风建设,积极引导青年人的婚恋观与家庭观。挖掘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的幸福婚姻案例,以鲜活事例正面宣传婚姻的价值;以婚姻登记处为治理阵地,增强结婚登记的“仪式感”,涵育尊重婚姻、敬畏婚姻的观念与责任担当,改善当事人婚姻经营能力,提升婚姻质量。要探索建立婚俗改革长效机制,以勤俭、廉洁等好家风的人文精神与礼德规范纯民风、睦社风,作为公民道德建设、婚俗改革和简约适度婚俗文化涵育的精神力量;把好家规家训与乡规民约、市民公约结合起来,融入基层治理中,推动其从精神层面的“深入”到实际行动的“浅出”;加大移风易俗宣导,以婚姻文明新风尚引领新时代的新生活。要完善家事纠纷调解机制,直面婚育家庭的堵点、难点、痛点,将加大对非必要离婚的心理疏导与纠纷调解工作作为婚姻治理的重要内容,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与介入服务,提出有选择且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提升家庭成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作者:杨菊华(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

来源:《妇女研究要报》2021年第10期

原标题:《专论 | 新时代的家庭变迁及其政策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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