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尾款人”冲上热搜|背后可能隐私泄漏你注意到了吗?

2021-11-01 20:14
陕西

不出意料

“付尾款”冲上了今日的热搜

双十一昨晚开启

一大波尾款人昨晚熬夜结算

一顿操作猛如虎之后

不知感觉是否薅到了羊毛?

本来只用熬夜一次,如今双十一变本加厉让我熬夜两次,有的还需要12点半以后才能付尾款?割韭菜能不能让我睡个好觉?八九点开始不行吗?

忍不住天天都在种草买买买,但是有一些付完定金,我就后悔了,咋办?根本原因还是我的钱包太瘦弱了。

为凑单,我多买了东西,越买越多,有些打算等着今早退,商家可能预感到我要退货,显示发货了……

我看上的东西羊毛力度还行,网红的直播间说是有9千多万人,那我就动手了,省一些是一些。

听完这些尾款人的心声

你是不是觉得感同身受?

为什么双11越来越早?

经济压力大,平台方也焦虑

双11一天战绩已经不够完成KPI了

所以要提前刺激消费者

10月20日-11月11日

业绩都记入双11

数据好看

双11速度快就要赶超外卖?

淘宝,拼多多,京东等

APP都在做一件事

算哪个区域什么时间段需要什么

然后提前把东西放到前置仓里

说白了就是大数据帮他们备战双11

为什么佳琦、薇娅直播间这么火爆?

两位今年形成默契

直播间卖的很多产品价格差不多

力度与品牌旗舰店接近

附加赠品增强带货效果

话说大家关注双11网购业绩的同时

其实也可以关注一下实体店

很多价格其实也很给力

总之,一边是海水,一边是火焰

买东西还是不要太心急

忍住别上头,多买刚需

好的价格永远不是一锤子买卖就做完

“双十一”期间

各种抽奖、免单活动较多

“买买买”的同时

也要记住以下几点

守住你的“钱袋子”!

1

熬夜、凑单就是为了省点钱,却发现所谓的“活动”是某些商家先涨价再降价的陷阱。法律对“明降暗涨”是如何定义的?

商家虚构原价、暗中提价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卖家构成欺诈的,买家可以要求“退一赔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消费者遇此情况应保留消费凭证和沟通记录,向电商平台或消费者协会举报并索赔。

2

打折、参加活动的商品一经出售概不退换,商家如此规定能获得法律支持吗?

如果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话,不受七天时间的限制。但也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

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

网购过程中如果与商家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有哪些途径可维权?

消费者可以向购物平台申请维权,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实在难以解决的问题,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此外,在网购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商品页面截图、购物发票、快递单、发货单等。

4

付了定金后悔了怎么办?

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之意。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同时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就定金而言,如果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若支付定金后后悔,可以在支付尾款后选择全额退款,从而降低损失。

简单来说,就是定金不退,尾款支付后可退全额。

5

双十一新玩法“购物车社交”是什么?

“购物车社交”即用户可一键转发自己购物车商品给好友。10月27日凌晨,一键分享购物车功能上线,网友纷纷尝鲜。数据显示,3天时间,超过1000万人分享了自己的购物车,不少网友作业抄到“起飞”。

虽然不少人为分享购物车忙得不亦乐乎,但陆续有网友因此而“翻车”。有的人因为没有看清楚“仅分享给好友”和“公开并分享给好友”之间的差别,一不留神将购物车推进了公共视野。有人只看到“赢清空购物车”,而没有看到“分享我的购物车”,稀里糊涂就将购物车分享了出去。更要命的是,因为找不到关闭选项,即使分享购物车是误操作,也很难把购物车拉回来。凡此种种,不得不让人提高警惕。

购物平台致力于推出“购物车社交”,无疑是个颇具看点的营销创意。在满天都是购物车在飞的时候,隐私数据和网络空间的安全,更应该成为关注的焦点。实际上,今年也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的首个“双11”。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生效,其中对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等行为作出了严格的处罚规定。对于个人用户来说,“非必要不提供”是确保隐私数据安全的重要原则。对于“购物车社交”来说,如何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是电商购物平台无法回避的责任和义务。

折扣模式千千万

看准价格买刚需

一定要理性消费

三思而后行

各位“尾款人”

今天你打工还债了吗?

综合:新华网、河南日报、四川观察sctv:,。视频小程序赞,轻点两下取消赞在看,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原标题:《双11“尾款人”冲上热搜|背后可能隐私泄漏你注意到了吗?》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