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7类人不能“学法减分”!

2021-10-13 18:36
辽宁

日前

在辽宁省公安厅交管局的统一安排下

大连交警互联网

“学法减分”业务已经上线运行

什么是互联网“学法减分”?

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互联网,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一次减免1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减免6分。

什么人不可以参加“学法减分”?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符合上述各项以及其他不适合参加“学法减分”条件的驾驶人,不得申请“学法减分”。

如何参加互联网“学法减分”?

(一)注册申请

驾驶员参与“学法减分”需要注册并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业务功能,选择【学习教育业务】模块下的【学法减分】,进入学法减分申请页面。选择【网上学习】,点击“申请”按钮,并阅读业务须知。按照系统提示点击“提交”、“完成”按钮即可完成申请。

(二)学习

申请“学法减分”后,系统就将立即开始审核,一分钟左右审核信息就会以手机短信和“交管12123”APP弹窗信息的形式发送给驾驶员。

系统完成受理的,驾驶人再次进入【学法减分】界面,可以在学习模块中,自行选择“视频学习”和“文档学习”进行学习。

学习过程中,系统将不定时自动进行人脸识别,系统识别不通过的,后台转人工识别。如果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的,将会取消本次学法减分的成绩,在3个记分周期内不再允许参加“学法减分”。

视频学习累计30分钟后,即可进行“提交学习”操作,然后申请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是“学法减分”的最后一步,已完成学习的驾驶人需在【学法减分】模块内点击页面下方的“前往考试”按钮开始考试,如之前考试没通过且剩余考试次数还有的情况下,则需点击“前往补考”进入补考。与学习一样,考试前也需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通过后才能进入答题界面。

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道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答错或者未答累计3题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在考试途中,系统将会自动进行人脸识别抽查,人脸识别的过程不计考试时间。考试过程中接打电话会造成考试中断,影响结果。

注意事项

(一)连续学习满五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三日内累计学习满三十分钟为一次,学习时间达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以二次为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信息和学习记录自动作废:

1.申请成功之日起三日内未完成学习的;

2.学习时间达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未参加考试的;

3.考试未通过的,未在24小时内参加补考的或者补考又未通过的(补考次数为二次);

4.当前记分周期内未完成学习、考试的。

(三)学习考试将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对用户身份进行确认。存在下列行为的,相应学习时段、考试审核不通过:

1.监控未采集到人像的;

2.人脸识别比对未通过的;

3.实人认证未通过的;

4.有从事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考试无关活动情形的。

记者: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李元臣

原标题:《这7类人不能“学法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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