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财险公司拒绝承保机动车交强险,分别被罚10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 胡志挺
2021-10-11 20:31
来源:澎湃新闻

因拒保交强险,4家保险公司领罚单。

10月11日,江苏无锡银保监分局披露的罚单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支公司黄巷营业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锡山支公司东亭营销服务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均因拒绝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被分别罚款10万元。

所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俗称的“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上述条例还明确,保险公司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前也有保险公司因拒保交强险被罚,被拒保的车辆多集中于摩托车、货车等。而摩托车、货车等均属于风险较高的车型,出险率普遍较高。

交强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银保监会则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然而,在实际承保过程中,车险业务亏损可以说是行业普遍现象。

自去年9月19日实施车险综合改革以来,车险市场呈现保费价格、手续费率“双降”和保险责任限额、商车险投保率“双升”的新局面。不过,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车险综改后,交强险赔付限额自动上升,由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这便使得交强险的赔付率提高不少。

就从多家上市险企披露的数据可以看出,受车险综改影响,今年上半年,财险“老三家”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的车险保费收入都有所下降。车险综改后保费“缩水”,短期内会对各家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的挑战。

而在摩托车、货车等本就出险率较高的车型方面,其赔付率显示会上升更快。或因如此,一些地方出现了拒保高风险车型的现象。据河北日报6月10日报道,今年4月底,陆续有大货车和出租车车主向邯郸银保监分局反映无法投保车险问题。随后,邯郸银保监分局及时下发《关于车险承保有关事项的通知》,责令各财险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得拒保出租车、大货车交强险。

今年5月,山东银保监局也发布交强险投保提示称,近期发现部分机动车投保人在依法办理机动车交强险投保时,个别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承保机动车交强险,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营运。山东银保监局表示,如遇保险公司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交强险的行为,消费者可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直接向相关保险公司反映,或通过“鲁众小保”微信公众号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反映,或留存相关证据材料(录音录像)向监管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郑景昕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