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开发署发布中国性少数群体生存报告,家庭歧视最为严重
报告显示,在中国,性少数人群依然生活在阴影当中,只有5%的性少数人士公开了他们的性身份。绝大部分LGBTI(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双性人)人士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遭受歧视,尤其是在家庭内部;来自家人的排拒和凌辱是最为根深蒂固、刻骨铭心的。尤其令人沮丧的是,家庭的压力和排拒可能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有些LGBTI人士被迫接受心理治疗乃至所谓“扭转疗法”。
在医疗和社会服务方面,如果服务的提供者一旦获知或仅仅怀疑性少数人士的性倾向或多元性别身份,性少数人士在寻求相应服务时就会面临许多困难。那些感染HIV的性少数人士更是遭遇双重的污名化,他们在获取疾病防治和治疗服务以及无偏见的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时障碍重重。
在中国,性少数人群依然生活在阴影当中。鲁海涛 澎湃资料尽管性少数群体在娱乐和文艺作品中时常出现,但报告认为在中国社会当中,性少数人群的能见度依然极低。在学校、工作单位或宗教社群中,仅有约5%的性少数人士选择公开自己的性倾向、性别身份或独特的性别表达方式。有更多的人向关系亲密的家人出柜,但即使这部分人也仅占性少数人群的15%。十分令人震惊的是,对中国LGBTI人群来说,工作单位是他们出柜后感觉生活变得最为尴尬、最不如意的场所。
正因为歧视无处不在,在绝大多数性少数人士看来,“出柜”和遭受歧视之间有直接的联系。很可能这就是为什么仅有少数人选择出柜。超过80%的性少数人士曾因自己的性倾向、性别身份或性别表达方式感到困扰。
但公众对性少数群体的态度呈现比较明显的分化,比如年轻人对性多元明显更为开放,接纳程度更高。同样,年轻受访者中有极高比例的人可以接受自己的孩子是性少数群体。
调查也发现大多数受访者对性的多元都保持开放、接纳的态度,这是令人欣喜的一部分。调查显示,绝大部分(70%)并不赞同将同性恋视为病态,也不赞同对LGBTI人群那种基于僵化思维的偏见。非性少数人群的受访者同样赞成制定和实施平权政策,尊重和保护性少数。他们同意,性少数同样应享有各种社会服务及经济权利,包括让他们的同性伴侣同等享受保险福利。近85%的受访者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此外,超过80%的受访者认为,法律应明确表示保护性少数人群的权利。这一结果反映出一种反对歧视少数人群的公众舆论环境正在生成。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这份报告也对中国如何对待性少数群体提出建议,报告建议卫生部门敦促《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修改关于“性指向障碍”的描述,达成关于同性恋与双性恋的完全去病理化。同时,建议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心理咨询机构的监管,确保其依照我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提供精神卫生服务,杜绝性倾向“扭转治疗”等非法治疗乱象。因为调查发现目前国内的精神医学专家也认可了同性恋性倾向并非心理疾病。
上海市新天地,一对女同性恋在台上接吻,台下飞舞着代表同性之爱的彩虹旗。孙湛 澎湃资料报告还建议教育部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对全国范围内的高校及中小学教科书、教辅书进行监督审查,并就教科书中含有对性少数群体的错误和污名内容的情况向全社会公布。本次调查显示,各级学校都缺乏多元性别教育,因此在学校内仍然广泛存在着基于性倾向、性别认同以及性别表达的歧视和霸凌现象,表现为语言暴力、肢体暴力、性骚扰以及性侵害等多种形式。报告建议教育部门将多元性别教育纳入初中和高中阶段的课程标准,让青春期学生在掌握性健康、性安全方面的知识之余,也能够了解关于性倾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的相关知识,引导学生正确对待不同的性倾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
报告还认为,在消除对性少数群体错误认识的同时,需要在社会不同领域开展多元性别教育,让全社会认识和了解性倾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以及生理性别构造的多元状态,充分意识到性少数人群不同于顺性别异性恋的社会服务合理需求并予以满足,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平等对待性少数群体,促进多元性别平等意识的提升。
我国目前已经制定了针对不同领域和不同群体的法律法规,保护公民在特定领域的权益或保障特定群体享有平等权利。但在这份报告看来,立法部门有必要将反歧视法律纳入立法工作计划,尽快起草和通过一部反歧视法律,保障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权利,明确反对社会中广泛存在的基于性别、性倾向、性别认同、性别表达、残障以及其他差异的歧视行为,并对歧视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