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民法典】给孩子起名,可以自创姓氏吗?

2021-09-23 15:26
广东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部法典,它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正式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的到来。学好用好民法典,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姓名承载着父母对孩子的殷切希望和美好祝福,尤其是在姓氏的选取上,部分家长另辟蹊径,希望创造出一些独特的姓氏。这份爱和心意固然好,但自创姓氏有可能违背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甚至触犯法律。

案情简介

吕某、张某夫妇二人欲给爱女取名“北雁云依”,在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被民警告知不符合登记条件。吕某认为,“北雁云依”取自四首著名的中国古典诗词,寓意父母对女儿的美好祝愿,坚持以此为姓名为女儿申请户口,派出所遂作出拒绝办理户口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吕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派出所拒绝以“北雁云依”为姓名办理户口登记的行为违法。

法典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自然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但应当具备正当理由。如果仅凭个人意愿喜好随意选取姓氏甚至自创姓氏,会造成对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的冲击,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和一般道德要求。本案中,吕某夫妇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创设女儿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不应获得支持。

来源:微信公众号“江苏高院”

原标题:《【走进民法典】给孩子起名,可以自创姓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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