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工讨薪“撑腰”——清远法院追回拖欠工资443万元

2021-09-18 16:07
广东

今年6月以来,清远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力开展2021年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调、快执欠薪案件,守好基本民生底线,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期间,清远两级法院不断加大欠薪案件执行力度,共执结涉农民工欠薪案件156件,追回欠薪443万元。

涉农民工工资案款发放现场

便民新规让领取执行款“少跑腿”

“现在执行立案不用自己开生效证明,方便了不少。”前来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立案的李先生称赞道。

原来,不久前清远中院正式出台了《关于当事人申请执行法院生效裁决无需提交生效证明材料的公告》,明确自6月1日起,由清远法院审理并生效的诉讼案件,申请人申请执行立案时,无需再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大大减轻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成本。

此外,清远法院还推出便民诉讼服务措施十二条,对涉民生案件(涉农民工等)优先立案、审查、保全、快速送达和调解。

为切实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清远法院创新便民利民举措,申请执行人只需跑一趟便能申请执行立案,甚至“零跑腿”就能领取执行款,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工维权的成本和门槛。

线上发放执行款

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不手软”

恶意欠薪问题关乎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清远法院从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司法打击、调节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各种司法手段,毫不手软惩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2020年3月起,英德市黎溪镇某工厂经营者陈某文以疫情期间生意难做为由,共拖欠其厂31名工人工资共22万余元。期间,陈某文带走厂里的货物、设备并注销了工厂的工商登记。后经有关部门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向陈某文发出有关通知书和限期改正指令书,陈某文仍未在限期内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

今年1月,公安机关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一居民楼将陈某文抓获。到案后,陈某文如实供述了拖欠工人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

“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英德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文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快立快调按下纠纷处理“快捷键”

2020年9月,被告刘某雇请虞某等7人为其承包的铺路工程从事挖土、运土工作。工程完工后,刘某仅支付了部分工资,仍拖欠虞某等人劳务费共计90650元,虞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后,于今年5月3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帮助农民工快速解决纠纷,扎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连山法院为该系列案开通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并当即联系被告刘某开展诉前调解。当天,承办法官向被告刘某释明法律规定,督促其依法支付虞某等人的劳动报酬,最终该案仅用2小时便顺利调解,双方就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报酬,清远法院依法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优先立案、优先处理、及时发放,多措并举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法官现场解读《条例》“保权益”

近日,连山法院联合连山县人社局、住建局深入当地在建工程项目工地,向现场农民工宣传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官结合具体案例为农民工解答法律疑问,引导农民工掌握合法维权途径和方式,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与施工单位讲解法律责任,引导施工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共同打击欠薪违法行为。

“经过你们的答疑解惑,我们对欠薪维权有了更多了解,一下子感觉踏实多了!”现场的农民工纷纷说道。

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清远两级法院组织干警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等形式,对《条例》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增强对《条例》的认知度,并通过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门宣讲、派发宣传资料等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从源头上预防欠薪案件发生,为推进根治欠薪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讯员 | 谢紫晴

编辑 | 罗雯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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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农民工讨薪“撑腰”——清远法院追回拖欠工资4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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