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假币犯罪,防范假币侵害,我们在行动!
你收到过假币吗?
人民币是我们国家唯一合法货币,日常生活中关于假币的法律知识你又知多少?
通过生动案例,教你防范假币侵害,打击假币犯罪,我们在行动!
【案例一】唐某持有假币案
【基本案情】唐某多次在网上购买假币,并拍摄成视频或照片放在腾讯QQ空间内吸引买家以实施诈骗等违法活动,公安机关抓获唐某时在其居住的房间内缴获一批伪造的人民币和一批作案工具,伪造的人民币有3582张,面额共计人民币204850元。经鉴定,上述人民币均为假币,已依法予以没收。法院最终判决唐某犯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案例二】
吴某刚持有、使用假币案
【基本案情】吴某刚谎称其是供电局、社保或居委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雇请他人搬运、老人可以领取社保费或妇女可以领取“三八妇女节”补贴等借口,向被害人支付人民币20元、30元不等的费用,并使用50元或10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换取被害人的真币,或以假人民币直接兑换真币等方式,使用假币作案13次,使用、持有的假币数额总面额为5400元。吴某刚使用假币作案多次,犯罪对象均为老年人,造成多名老年人遭受经济损失。法院最终判决吴某刚犯持有、使用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案例三】
冯某声运输假币案
【基本案情】冯某声驾驶小车携带148张面额100元的假人民币从广东省信宜市出发,途中经停阳春市,来到恩平市。随后冯某声驾驶租赁的助力车,到水果店内使用105元(其中100元是假币)购买兰姿洗发露一瓶,找零得款60元;到水产品使用105元(其中100元是假币)购买活鱼三条,找零得款90元;到猪肉档口使用103元(其中100元是假币)购买猪肉时被该档主发现其使用假币并报警,接着民警到场将冯某声抓获,当场缴获该张100元的假币,之后又从冯某声驾驶的助力车车兜、入住的招待所、小车内分别搜获面值为100元的假币5张、13张及127张。经鉴定,以上146张假币均为2005版100券别的伪造币。法院最终判决冯某声犯运输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案例四】
何某民出售假币案
【基本案情】何某民伙同刘某雄(另案处理)合谋出售假人民币牟利,在开平市赤水镇农家饭店里向陈某伟出售假人民币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缴获金额共29700元的假人民币。法院最终判决何某民犯出售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案例五】
高某岸、高某开购买假币,
陈某荣、江某张持有、使用
假币案
【案例五】高某岸、高某开经密谋后,在佛山大沥镇车站一路边以人民币2800元的价格向一名男子购买了一批100元面额的人民币假币,面额共计5700元。高某岸、高某开、陈某棉荣、江某杵张经密谋后,从中山市小榄镇窜至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康溪村、高村使用上述假币购买商品换取真币,后该4人被公安民警抓获,并现场缴获100元面额人民币52张,被使用出去从商铺调取的100元面额人民币5张,面额共计5700元。经鉴定,上述人民币均为假币。法院最终判决高某岸、高某开犯购买假币罪,陈某荣、江某张犯持有、使用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判处罚金三万元至二万元不等。

【惩治假币违法犯罪的典型意义】
人民币的稳定和有序管理不仅关系着国内民生、金融秩序、经济稳定,更影响着中国在国际经济贸易中的地位、形象。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币等犯罪行为,严重破坏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历来是刑事打击的重点。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依法从严打击假币犯罪,发挥刑事司法的震慑和预防作用,保障人民币流通和经济运行的安全。作为普通群众,如误收假币,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如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法条速递】原标题:《打击假币犯罪,防范假币侵害,我们在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