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民法典丨第八百一十五条

2021-09-16 15:05
上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我国法治建设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市法学会紧跟时代步伐、牢记职责使命,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我们的使命与责任,搭建新媒体传播生态,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联合上海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出品民法典1260条逐条学习短视频,并在上海市法学会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哔哩哔哩、抖音等平台分发。中国知网、抖音平台友情支持,敬请关注!

本条由田宇民(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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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工智能法治蓝皮书(2021)》由前言、发布词、人工智能法治发展综述、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指数2.0、2020中国人工智能法治发展评估报告、2020世界人工智能法治论坛观点集粹、智慧法治学术影响力TOP100、分析报告、专题报告、人工智能法治发展专家访谈、人工智能行业企业法治专题采访以及7个附录组成。

该书重点聚焦世界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最新动态,汇集各国有关人工智能法治发展的战略、政策、法律、理论研究、重大项目应用、典型司法案例等方面的最新资料,通过分析、评估,形成了较为客观、公正、准确、全面的分析报告。在保持《世界人工智能法治蓝皮书(2020)》基本结构内容的同时,根据张文显等专家的意见,修订形成了“人工智能法治发展指数2.0”;增加了对国外涉人工智能司法案例的分析与研判;新增人工智能行业企业法治专题采访。全书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加丰富,为繁荣、引领人工智能法治研究提供学术储备和制度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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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学习民法典丨第八百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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