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拉我进“黑名单”,我要面子,我还钱!
2021-09-08 16:01
黑龙江
失信后
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就会被拉入“黑名单”
而这个“黑名单”
会向社会公示
是要面子主动还钱
还是甘心当“老赖”?
2018年4月,孙某向某化肥商店赊购价值8000元化肥,并向该化肥商店出具借据一张,约定于2018年年底前给付完毕。然而到期后,孙某拒绝给付该笔欠款。于是,该化肥商店将孙某诉至肇源县法院,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如下:孙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化肥商店欠款8000元。判决生效后,孙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该化肥商店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
该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王乾亮第一时间联系到了孙某,并依法向其依法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展开网络查询其可供执行财产,发现其工商银行卡内有存款14000余元。
在与孙某沟通中,孙某反复强调自己生活困难,无力给付欠款,并不是有意拖欠。然而,面对执行干警拿出其存款查询反馈报告单后,孙某无言以对。王乾亮耐心向其释法析理,指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一个案件当事人的义务,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如果仍要一意孤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那就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后,王乾亮继续向其讲解了关于失信、限高等强制措施的不利影响。当孙某听到了“黑名单”会向社会进行公示时,孙某着急了,称不能进黑名单,那太丢人了,并表示愿意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最终,在法院执行干警的指导下,孙某来到法院缴纳了全部执行款。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原标题:《不要拉我进“黑名单”,我要面子,我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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