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先进 | 彭飞:一柄法槌守公正,一袭法袍促和谐
为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激励广大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奋勇争先。日前,新田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决定对9名政法干警予以表彰,授予“全县优秀政法干警”荣誉称号,我院彭飞、李红艳同志获此殊荣。希望大家以先进为榜样,在各自的岗位上立新功、创佳绩,向党和人民交出更加完满的答卷,用担当尽责诠释初心使命。

彭飞,男,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新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员额法官、民事审判庭庭长。
他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执着坚守、砥砺前行,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优秀法官”、个人三等功等。
用踏实肯干树牢法治信仰
学校毕业后,彭飞毅然选择回到家乡追求自己的法官梦。24年来,他坚守法治信仰,先后从事执行、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工作,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尽心尽力办好每一起案件。
在基层法庭,他笑对村民百姓,甘处家长里短,审结多起民生案件,办理了本院首例重婚案,保护神圣婚姻维护司法尊严;在执行局,他开创本院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先河,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行政庭,他办理了上百件行政诉讼案件,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审,办结400余件行政非诉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民事庭,他每年审结的民事案件均在230件以上,涉及当事人数千人,案件审理周期短、绩效好,无一信访投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用秉公办案守护公平正义

木质法槌,敲响的是公平正义之音。知是非、辨善恶、守正义是彭飞作为一名法官的初心,他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面对打招呼、找关系的请托,他从来都是严词拒绝。当事人想方设法拉拢、施压甚至是人身威胁,他始终不为所动。对于家人亲属他严格要求决不能接触当事人,共同坚守底线。
2008年,在新圩法庭,彭飞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因败诉试图通过聚众闹访来施压,彭飞主动接访、释法析理。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他被恶意围攻,当事人甚至闯进他的办公室对他进行人身威胁,但他正气凛然、毫不畏惧,坚持将案件执行完毕,坚决捍卫原则和法治。
2019年9月,被告广东某有限公司委托原告湖南某家具公司加工桌椅,事后在支付小部分报酬后拒绝按约定支付剩余款项,并借壳设立其他公司故意逃避账务。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催要款项无果,无奈将对方告上法庭。案件受理后,彭飞反复阅读卷宗材料,认真研读相关法律和案例,多次往返外地调查取证。很快,在法理、证据面前,案子办结,成功为原告湖南某家具公司追回200万余元欠款。他用审慎细致的公开审理和合法有据的公正判决,切实维护诚实信用者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用服务群众传递司法温情

2021年4月15日,新田法院与新田检察院共同签署的《关于建立法检联袂推进支持起诉工作机制的意见》正式施行,搭建了该县法、检协同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平台。
彭飞始终秉持一个党员法官的情怀,用心裁判、用情司法、用力服务,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体现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
2009年岁末,门楼下瑶族乡某村30余户村民房屋被烧毁。彭飞半个月内六次前往市区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充分收集证据,全力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当拿到执行款时已是腊月二十七,瑶山路面开始结冰,他不顾严寒、山路崎岖将执行标的款和慰问金及时送到老百姓手中,用法官的真情温暖人心。
为推进民事领域支持起诉工作,彭飞所负责的民事庭积极搭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平台,与县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法检联袂推进支持起诉工作机制的意见》,合力构筑弱势群体权益保障防线。教育整顿期间,彭飞审结了首起由新田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原告胡某于2017年在被告王某承包的道路工程中务工,完工后王某欠下胡某2万余元工资,胡某多次催要都被王某以种种理由拖延。无奈之下,胡某向新田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将王某告上法庭。在收到支持起诉书后,两院第一时间联合向王某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最终成功追薪2万余元。
用忠诚履职助力社会和谐

图为彭飞为全县棚改工作业务骨干38人开展专项培训,集中学习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裁判指引(试行)》。
彭飞重调解、多沟通,根据案件不同的性质,找准症结,抓住矛盾实质,从多方面考虑当事人的心理,用法理、情理、理解、尊重的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真正为百姓分忧解愁,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2019年8月,外地人乐某来新务工,在湖南某食品公司切菜部上班。当班期间因为场地湿滑、安全防备措施缺乏摔倒,导致左手受伤,构成八级伤残。为尽快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彭飞简化审理程序,让双方当事人坐下来协商,耐心细致地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公平正义划分责任,最终促使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湖南某食品公司除原已支付的医药费、重新鉴定费用外,当庭将赔偿款70000元给付原告乐某,纠纷圆满化解。彭飞带领法庭工作人员变“坐堂问案”为“上门服务”,在办理盘某与田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他先后五次到被告田某所在养老院组织调解,不厌其烦地释法明理,争取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机会,经过协调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撤回起诉。
在繁忙的审判工作之余,彭飞积极参与普法活动,发放普法资料、解答法律问题、讲解法律常识……他将法律语言转化成老百姓听得懂的话,把案件事例变成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小故事,让老百姓更加懂法、守法,着力提升群众法治素养,为基层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新田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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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学习先进 | 彭飞:一柄法槌守公正,一袭法袍促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