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别干这些事!青岛这个区发布“禁令”
今天是我国的传统祭祀节日中元节,
也是我们倡导移风易俗,
改变传统陋习,
倡导绿色、文明祭祀的重要节点!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
防止火灾和环境污染,
推进殡葬移风易俗,
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据
《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西海岸新区下发通告,
在以下有关场所和区域
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
一、下列区域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
面向海洋的方向,以海岸线为边界,内陆区域以道路、河流、山川为边界,内含区域即为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区域范围:
“东方时尚”东侧海岸线开始沿顺时针方向→翠岛路(含“东方时尚”)→山川路→映山红路→石门寺路→ 滨海大道→海西路→大珠山南路→海西支路→海西路(含峡沟村、明月海洋科技园)→灵山湾路→玉泉路→东岳西路→菊花山路向东延伸至玉锦路→双凤山路→珠山北路→背儿山路→204国道(含郭家小庄、姜家洼子村)→石寨山路→凤凰山路(含王家河岩村、郑家河岩村)→背儿山路(含安口村、薛家岭村、水城村) →两河路→隆和水岸小区北侧规划路→凭海临风北侧在建路→ 凭海临风东侧在建路→东岳东路(含电影博物馆)→白果树河→ 胶州湾东路(含北高家庄、林家庄、蒋家店子、开山口村、毛家山村、青岛小镇、朱戈庄村、高家台村等村庄和小区)→昆仑山南路(含富春江西路以南高家台村以东区域、八里村庄、台子沟村、杨家洼村、戴戈庄水库以东以北区域)→小珠山以东、以北(含西山子村、大南庄村)→疏港高速→团结路→云台山路→龙首山路→海岸线(洋河入海口)。
上述村庄含该村所属土地延伸到的所有区域;道路以外边缘路沿石为基准,河流以中线为基准。
二、下列场所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
(一)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林地;
(二)划定区域范围内的殡仪馆、公墓及怀念堂等殡葬场所;
(三)划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绿地;
(四)划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
三、责任追究
在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区域、场所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由相关部门按照《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依法处罚。
据悉,
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
《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
适用的区域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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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
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建成区,建成区范围由所在区(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林地;
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本辖区内禁止禁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其他区域。
《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明确,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海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以及相关纪念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民政部门应当组织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祭奠方式和活动,培育和引导文明祭奠礼仪。殡仪馆、公墓和怀念堂等殡葬场所管理单位应当为文明祭奠提供便利和条件;鼓励其免费提供环保祭奠物品。
文明祭扫,
从你我做起!
8月21日,
青岛市民政局发布
《中元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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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秋风起,天气凉,又到了追思先人、祭祖尽孝的中元节,怀念亲人的同时,我们倡导加强疫情防控、减少人群聚集、落实文明祭扫,形成安全、文明、绿色、节俭的祭祀氛围,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注意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绝不能放松警惕。疫情防控期间,保护好自己和亲友的健康,就是对家庭、社会的最大负责,就是对逝者的最好告慰。进入殡仪馆、公墓时,请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大规模聚集性祭扫。
二、倡导文明祭祀。倡导采用网络祭祀或家庭追思等形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居民可登录青岛殡葬96444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祭祀。现场祭扫建议使用鲜花祭祀、公祭悼念、擦拭墓碑等方式。
三、落实禁烧规定。根据《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全域及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建成区,各区(市)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林地及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烧区域,全面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行为,务请遵守以上规定。
四、倡导节俭祭祀。遵守社会公德,崇尚孝老美德,树立厚养薄葬新观念。在殡葬活动中,做到厉行节约,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相互攀比,节俭持家。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带头遵守防疫规定、积极践行文明祭祀,为疫情防控和城市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原标题:《今天别干这些事!青岛这个区发布“禁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