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都判给我了就得跟我姓,你管得着吗?法院:管得着
夫妻离婚后
拥有抚养权的一方
常会考虑一个问题:
“我是否有权单方面更改孩子姓名呢?”
阿文和阿兰原是一对夫妻
育有一子
结婚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
婚姻走到了尽头
法院判决儿子由阿兰抚养
此时孩子才三岁
之后两人就抚养费问题发生争执
阿兰就想擅自更改孩子的姓氏
那么,问题来了,阿兰是否有权单方变更孩子姓氏呢?A
是
B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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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查看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针对自然人姓氏的选取,除某些特殊情形外,原则上是随父姓或母姓。父母离婚,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孩子的姓氏或在子女具有分析判断能力后征得其同意自愿变更,否则一方是不能独自变更孩子姓氏的。
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除此之外
听听孩子的心声
父母在更改孩子姓名时,应考虑到子女本人的想法,同时也要结合改名后可能对子女的学习、生活、社会交往带来的影响进行综合考虑,尽量避免因为改名给子女的成长带来更大的麻烦。因此
离婚后是不能擅自更改孩子姓名
一方面
父母双方应协商一致
另一方面
在子女有判断能力时
也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Get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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