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注意!济南交警放大招,多人已“尝鲜”​

2021-08-12 12:34
山东

戴头盔的重要性

交警已强调多次,

但还是有很多人心存侥幸。

为了全面提高电动自行车

驾乘人员的头盔佩戴率,

减少因未佩戴安全头盔

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伤亡比。

济南交警出“大招”了!

“3选1”宣传劝导模式上线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未佩戴头盔被查纠时,

可以自由选择处理方式,

抄写管理通告、朋友圈集赞、路口劝导。

3选1

现场手抄济南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通告,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现按照交管部门提供的提纲,编写微信并转发个人的朋友圈,集赞或评论20个以上,同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在路口手持“一盔一带”劝导旗,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进行劝导,宣传倡导10人以上,同时签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

济南交警推出人脸识别自动信息采集系统

济南交警市中大队针对路口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行为推出了人脸识别自动信息采集系统。8月12日上午,市中交警大队在经十纬一路口应用人脸识别系统开展现场整治。

济南市中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朝晖介绍,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对不戴头盔的电动车主进行劝导,除了“3选1”的劝导模式外,现在也在部分路段启动了曝光台曝光模式,如果车主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会在抓拍后进行曝光。

下一步还会将不戴头盔的人员信息抄送到市文明办,对涉及到文明单位的人员将会通报其单位。

路口人脸识别自动信息采集系统抓拍到未戴头盔的车主后,会在不文明行为曝光台进行人脸识别曝光。

不带头盔被“罚”,

他们都提前“尝鲜”了

昨天(8月11日),历下交警大队在辖区试点

电动车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

“3选1”宣传劝导模式

抄写电动自行车管理通告

朋友圈“集赞”

“亲们,本人在经十路舜耕路路口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经现场交警蜀黍劝导教育,深刻认识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请大家为我集赞,让我们一起争做文明交通带头人……”8月11日,一名济南市民在骑电动自行车行驶时因未佩戴头盔被交警进行了劝导教育。

现场执勤

当然,还有警察蜀黍的“唠叨”。截至8月11日下午14时,仅历下区就通过“3选1”宣传劝导90余人,其中选择手抄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通告30余起,选择路面劝导执勤20余起,选择发朋友圈集赞40余起,共计填写《我与交警有个约定》守约书90份左右。

泰安这151人骑电动车不戴头盔,

连自己单位都跟着曝光了

8月10日,泰安交警曝光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者151人。

此外,7月26日

济南市公安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这些也要牢记

文明出行

保护生命

从“头”开始

希望大家为了自身安全着想

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

同时

不要忘记提醒您的家人

来源:齐鲁晚报(qiluwanbao002)综合 记者 刘云鹤 实习生 周凯静,爱济南客户端,济南交警,泰安交警

原标题:《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注意!济南交警放大招,多人已“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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