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交友被骗20万元,侦查人员顺藤摸到别的“瓜”

2021-08-05 14:00
未知

2020年的春天,对于赵江来说,是一个有“惊喜”的春天。

大学毕业后,他来到地处毛乌素沙漠南缘的陕西榆林靖边工作,离家千里,人生地不熟,最难熬的莫过于寂寞和无聊。直到2020年的3月份,通过一款同性交友软件,他才在网络上结识了一个聊得来的朋友,使自己异于多数人的感情生活有了着落。

网友带来的“惊喜”

这个名为钱河的网友给赵江带来的惊喜,不仅有感情上的慰藉,更有赚钱的法子。

热聊了二十多天后,钱河给赵江讲了自己通过“财富直通车”赚钱的事情,并将他在“财富直通车”的收益截图发过来。

接着,钱河又给赵江发了“财富直通车”网页的二维码,一步一步地指导赵江注册、充值,充值以后个人账户上会产生相应的分值,用这些分值可以玩比大小、猜单双的“小游戏”,游戏赢了,账户积分会增加,积分可以提现。

赵江第一次充了100元,下注,赢了,一个小时后,顺利提现110元,赚了10%。第二次,先充了200元,继而又充了1700元,再次下注,又赚了10%,顺利提现。

经过两次尝试,赵江觉得这个游戏很简单,赚钱也很轻松。对于钱河说的“投入越多回报才会越大”,他很认可。于是,在钱河的指导下,赵江不断加大充值,并办理了手机银行的电子密码器,使转账额度从单日1万元提升到单笔20万元、单日50万元。

当赵江的充值达到5万元,钱河告诉他,充值10万元有奖励;当赵江的充值达到10万元,钱河又告诉他,充值满20万元晋升白金会员后提现所需下注流水额度可以减半。为了充够20万元,赵江在钱河的帮助下从网贷平台贷款、利用花呗套现,钱河还好心地借给他5万元……

总算凑够了20万元,结果客服又以需要缴纳税费、保留白金会员等理由,要求赵江继续充值。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赵江一共转账充值了20多万元。然后,一夕之间,账户还是那个账户,但个人中心的交易记录全部没有了,提现也无法操作,而一直耐心“帮助”自己的钱河,则根本联系不上了。

直到这时,赵江才从美梦中醒来,所谓“感情”原来只是幌子,所谓轻松赚钱的法子原来只是骗子的套路。当自己想着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时,没想到却成为了任人宰割的“肥猪”。于是,他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顺藤摸到别的“瓜”

网络是虚拟的世界,但一切都会留下痕迹。侦查人员很快查到了赵江充值的钱都流向了一张户名为“孙湖”的人所开的银行卡。但当找到这个叫“孙湖”的人,却发现这一起网络诈骗案就像一条藤蔓,隐藏着不止一种犯罪。

孙湖刚满30岁,家庭比较贫困,由于只有初中文化,四处打工,但收入很不稳定。2020年初,孙湖很缺钱,得知老乡李海在收购银行卡,他就找上了门。虽然不知道李海收购银行卡具体要干什么,但孙湖也知道肯定不是合法的事情,可是他又很需要钱,于是两人商定,孙湖将自己名下余额为零的银行卡卖给李海使用三个月,李海付给孙湖1500元钱。

出售银行卡后,孙湖一想起来,心里也是忐忑的。一天,他在电视里看到有关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报道,吓了一跳,觉得李海收买银行卡约摸就是在干这种事情。

因为心里不踏实,三个月期满后,孙湖用身份证到银行挂失了出售的银行卡,重新补办了新卡。挂失银行卡时,他发现卡里还有5000多块钱,便全部取了出来,然后注销了这个银行卡。他以为自己做的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公安机关很快就找上了门。

根据孙湖的供述,李海也很快落了网。李海比孙湖大两岁,两人是一个镇子上的,小学毕业后就在社会上混,后来干上了倒卖银行卡赚钱的勾当。

李海到案后,供述自己“买”了孙湖的银行卡,但那张银行卡被他转手倒卖给了别人。也就是说,在网络诈骗这个藤蔓上,他只做“供卡”的生意,而直接实施诈骗的却另有其人。

为何选择同性恋群体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侦查人员通过技术手段,摸清了这个网络诈骗团伙的情况,包括组织架构、人员分工等。诈骗团伙分推广组、客服组、行政组、财务组等。钱河属于推广组成员,负责“养猪”,客服组负责“杀猪”。

由于这些诈骗分子是在境外作案,且受疫情影响,抓捕成了难题。不能出境抓捕,只能守株待免,侦查人员时刻关注入境信息,确保团伙内的人员一入境就实施抓捕。

钱河就是这样落网的。入境后,他先是被安排集中隔离,隔离一结束,等待他的是案件的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根据赵江提供的两人聊天的语音,做了声纹鉴定,确定钱河就是诈骗赵江的“养猪人”。

年仅22岁的钱河没做什么抵抗,就坦白了自己的犯罪过程。2019年,钱河的表哥给他介绍了一个工作,工作地点在菲律宾马尼拉。到了那边,公司当天就安排钱河学习诈骗的话术和案例。

这个诈骗的方式是“杀猪盘”,即通过交友软件虚拟定位在国内,跟人聊天,套近乎,谈感情,之所以选择同性恋群体,是因为这个群体的人发现被骗后很少报案。

在感情聊到一定程度后,就进入“养猪”阶段,向对方介绍生财之道,诱惑其参与赌博,开始总会给对方甜头,让其产生一种赚钱很容易、很轻松的错觉。等到对方被诱惑着,胆子越来越大、脑子越来越热、投入越来越多的时候,就证明“猪”已经养肥了,可以“杀”了。

“杀猪”之后,游戏就结束了。诈骗到的赃款公司会按不同比例给钱河提成,骗了赵江将近20万元,公司给钱河的提成大概是2万元。

诈骗案件中的“内应”

在这个案件中,钱河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孙湖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李海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目前,诈骗团伙的其他成员也相继落网,案件仍在继续侦查中。

其实,当我们认真分析形形色色的诈骗案件时,会发现其中很多案件中诈骗的手段并不高明,有些是显而易见的“坑”,有些只是一些陈旧套路,但总是有人前赴后继地“踩坑”“中套”,为什么?

除了一部分骗子是利用好人的轻信、同情心而得逞以外,绝大多数的诈骗案件中,都有一个极其关键的“内应”,就是那个“爱贪便宜”的被害人。

不贪,不相信天上会掉陷饼,或许是防骗的终极法宝。(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方圆微信 作者:刘晓莹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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