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8年的职务犯罪人员李钟默回国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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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4 10:46

年初以来,吉林省纪委监委积极开展“天网2021”行动,在省追逃办直接指导下,经吉林市纪委监委、昌邑区纪委监委全力攻坚,外逃8年的职务犯罪人员李钟默从境外回国投案。

李钟默,男,朝鲜族,1955年7月出生,吉林市昌邑区土城满族朝鲜族乡农村经济管理站原站长。2013年11月,李钟默因犯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被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其在缓刑期间脱管外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吉林市昌邑区纪委监委成立追逃专班,继续对李钟默开展追逃工作。在法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021年7月22日,李钟默主动投案。

省追逃办负责人表示,李钟默归案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天网2021”行动的重要成果,彰显了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决心。我们将持续开展反腐败国际执法合作,以钉钉子精神扎实开展个案攻坚,加大对重点领域外逃腐败分子的追缉力度,始终保持追逃追赃高压态势,绝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责任编辑:王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