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君@权益 | 员工夏天穿短裤上班遭开除,公司被判赔2.9万多;跳槽带走公司潜在合作伙伴,失信员…
资讯
1.中央网信办严查炒作“网红儿童”行为
据新华社7月21日消息,中央网信办即日起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聚焦解决直播、短视频平台涉未成年人问题,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行为,禁止诱导未成年人打赏行为,防止炫富拜金、奢靡享乐、卖惨“审丑”等现象对未成年人形成不良导向。同时,针对未成年人在线教育平台问题,将全面清理在线课程中色情低俗、血腥暴力及其他导向不良内容,严禁推送网络游戏、低俗小说、娱乐直播等与学习无关的广告信息等。
2.中国律师首次随奥运代表团出征奥运会
据《法治日报》报道,7月21日,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启程赴日本东京,正式开展为期18天的中国奥运代表团赛事专项法律服务与保障工作。据悉,这是我国奥运代表团首次聘请专职法律顾问随团出征。
3.北京739人因生活垃圾不分类投放被罚款
据《北京日报》消息,6月以来,北京市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调度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展个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今年上半年,共处罚个人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违法行为5679起,其中书面警告4940起,罚款739起。
4.深圳个人破产条例首案裁定生效
深圳市民梁文锦2018年选择蓝牙耳机市场创业,却一直无法获得稳定的客户资源,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银行债务越背越多,无力偿还。今年3月,梁文锦向深圳市中院申请个人破产,7月19日,梁文锦收到法院裁定书。这是《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以来,我国首宗裁定生效的个人破产案件。
5.山西一医生被举报向患者索要红包 医院:停业半年
据《潇湘晨报》消息,近日,一段关于山西省肿瘤医院医生李某国向患者索要红包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关注。18日,山西省肿瘤医院通报称,经查,李某国存在收受索要患者财物、并违规接受患者家属宴请等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李某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并停止执业6个月。
6.男子充当删帖中介获刑半年,每条收费20元至100元不等
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浙江宁波男子朱某某通过QQ群等发布有偿删除信息的广告,并从中赚取每条20元至100元不等的中介费。通过删除相关负面新闻,朱某某共收取删帖费用约6万元,个人获利1.5万余元。近日,经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说案
1.员工夏天穿短裤上班被开除,公司被判赔2.9万多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丁某于2014年2月19日入职某公司,担任会籍顾问。店长文某某要求丁某穿工作装上班,丁某拒绝,声称天气热,没有开空调,于是店长文某某对丁某处以50元罚款,之后丁某仍穿短裤上班。因丁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惩戒之后仍然不改,店长文某某将其辞退。
2014年6月9日,丁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34838元等合计15.55万元。2015年1月21日,北京朝阳仲裁委作出裁决:公司支付丁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4838元。
公司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虽主张丁某因不穿工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其提交的公司规章制度中未明确规定未穿工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其公司提交的其他证据亦不足以证明其解除合同行为合法。故公司应支付丁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9765.08元(5953.02元×2.5个月×2倍)。

公司向北京三中院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主张丁某因不穿工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应系合法解除,但其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故其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一审法院结合丁某的工资标准及工作年限,认定公司应向丁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9765.08元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跳槽带走公司潜在合作伙伴,失信员工被判赔50万
据《工人日报》报道,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审判决姚某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50万元。后二审以调解结案,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就金额作出了部分调整。
原告某科技公司经营上海一家租车平台并发展代步车业务。2018年2月,姚某以业务发展经理的职位入职该公司,负责对接客户商谈业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入职后,姚某负责开拓市场,在工作中与一家保险公司有了接触。
在尚未与该保险公司达成合作的前提下姚某离职,之后入职一家业务范围类似的企业。就在姚某入职新公司一个月,新公司与前述保险公司达成了合作。科技公司认为姚某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与保密义务,将姚某诉至仲裁委,要求姚某支付赔偿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仲裁委因姚某未出庭而公司证据不足,驳回公司的仲裁申请。公司诉至法院。

法官根据科技公司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等可知,科技公司与某保险公司有合作意向,在职期间姚某亦跟进相关合作事宜,但最终姚某的新单位与该保险公司达成服务合作协议,姚某未对上述情况进行合理解释。综上,上海徐汇法院对科技公司主张姚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意见予以采信,并判决姚某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50万元。
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时,姚某出庭且认可了法院判决中除违约金额以外的全部内容,并与公司对违约金额进行协商。公司作出了一定让步,该案圆满结案。
3.无偿搭车出事故谁来担责?法院这样判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无偿搭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进行宣判。案情显示,2019年12月1日凌晨,梁某驾驶小型汽车无偿搭乘戚某,行驶中撞到路中一不规则障碍物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戚某受伤十级伤残。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梁某负全责。事故发生后,戚某诉至法院,要求梁某及公路管养中心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共计19万余元。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结合事故导致的后果、各方过错等因素,判决梁某承担50%的责任、赔偿戚某93530.93元,公路管养中心承担20%的责任、赔偿戚某37412.37元,戚某自负30%的责任。戚某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梁某驾驶车辆搭乘戚某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属于无偿搭乘,且不存在无证驾驶、醉驾等重大过失或故意,符合《民法典》中“好意同乘”的相关规定,应相应减轻赔偿责任;公路管养中心未及时发现并清理公路上的障碍物,未尽到相应管理和保障义务;戚某未系安全带,自身存在过错,一审法院确定梁某、公路管养中心及戚某分别承担50%、20%和30%的责任,予以维持。同时,二审法院对梁某赔偿戚某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由3500元调整为5000元。
4.“1毛钱停车”的软件开发者被判刑
1毛钱就能停车?近日,上海多名车主因停车“薅羊毛”涉嫌违法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消息,引发关注。非法开发运营“薅羊毛”软件的在读研究生史某某,也以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万元。

2020年起,被告人史某某开发运营了“智码”(后更名为“聚码接码”“接码”)软件平台,并在明知用户通过该平台获取虚拟手机号码、验证码后批量注册“得物”“合生通”“滴滴出行”等网络APP用户账号,可能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为在该平台充值付费的用户提供技术支持,从中获利。

其中,夏某某(已判刑)等人通过上述接码软件平台提供的虚拟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利用商场的新会员停车优惠活动,在“合生通”APP上注册虚假新用户身份,获取积分用以兑换免费停车时间,造成商场巨额停车费损失。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上海某商场查询,以此种方式抵扣停车费的车辆共有120余辆。其中,某辆车在近一年时间内,“薅”走停车费高达4225元。经估算,仅2020年度该商场停车费直接损失就达37万余元。经查,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上述接码软件平台绑定的被告人史某某控制的支付宝账户转入用户充值款共计人民币300万余元。
原标题:《工人君@权益 | 员工夏天穿短裤上班遭开除,公司被判赔2.9万多;跳槽带走公司潜在合作伙伴,失信员工赔了5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