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用政策细节,打消“不敢生”的顾虑

2021-07-21 17:59
来源:澎湃新闻

7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下称《决定》)正式发布。7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发改委、教育部和民政部四部委官员同时亮相,“官宣”新生育政策。

四个部委的同时出席,从侧面印证了这次出台的《决定》是一套政策组合拳,它不仅是放开生育,更是针对民间“生不起”“不敢生”的痛点,提出了一揽子解决方案,拿出了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支持举措。

我国人口发展的战略目标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之前“以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为目标,为因应这个根本性的变化,《决定》彻底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

受过去旨在限生、少生的人口政策的影响,社会抚养费从设置之初就承担着“惩罚性”的职责,哪怕我国先后放开二孩、三孩的生育,但是传统的人口政策措施仍有很大惯性,个别地方还是在按老黄历办事,甚至还在追索过往的“计生罚款”。这次《决定》不仅取消了社会抚养费,还明确“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并且“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这释放出了强烈的信号,对于生育“去惩罚化”,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也是和过往的限生政策做完全的切割。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明确:“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确实不合时宜了,需要及时废止,未来生育政策将是倡导性的。”“倡导性”是对未来生育政策的明确定性,国家鼓励生育,并且将推出一揽子的惠民优生政策来鼓励生育。

这次《决定》明确推出覆盖全生命周期支持举措,从婚恋、孕育、生产、成长、入托、入学等全生命周期,以及女性的就业、回归职场等方方面面提出明确的政策支撑。比如,把之前容易被忽视,但又与促进生育息息相关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甚至连“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这样的细节,也被写进了《决定》中。在减轻教育负担方面,将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这次《决定》还将鼓励生育的政策延伸到税收、公租房等方面。在税收方面,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可以说,这次的《决定》真正是“以人为本”,以原子家庭的“生育账”为基础,提出能降低生育成本、提升生育意愿的惠民措施。

天地间,人为贵,人是目的本身,而不是手段,国家将以政策细节的温度鼓励生育,打消“不敢生”的顾虑。

    责任编辑: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