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告别人侵权的乐视网被央视告了:索赔300万元

互联网视频企业中,最擅长经营版权的乐视网(300104)反陷其中。
据《北京日报》报道,近日,央视国际认为乐视网未经许可便在其网站和手机客户端上播放2015年春晚,其以著作权被侵犯为由,诉请海淀法院判令乐视网赔偿其相关损失300万元,目前法院已受理该案件。
央视国际认为该涉案节目是央视花费巨大人力、物力和财力制作而成,乐视网擅自向用户直播该节目,给自己造成了重大损失。
截至发稿前,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未获得乐视网对此事的评论。
互联网视频版权纠纷案近几年频发,而不久前,乐视网刚刚向别的企业发难,也是因为版权问题。
5月14日,乐视网称,今年暴风科技(300341旗下暴风影音对乐视网的侵权作品已经达到59部,涉及金额达到千万元,乐视网已经向有关执法大队进行投诉,并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反过来看这次诉讼的双方,实际还是合作伙伴,不过是在互联网电视领域。
2012年1月,乐视网公告称,与央视国际方就互联网电视业务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根据协议,双方利用各自政策、内容、产品、技术及资源优势,合作推广互联网电视业务。
但就在签订该协议当年,乐视网与央视便因版权问题在法庭上见了。
当年11月,对《舌尖上的中国》享有独占网络传播权的央视国际网络认为,乐视网擅自向公众提供点播服务,为此将其起诉到法院索赔80万元;而乐视网随即回应,已经完成了对央视网盗播其多部影视剧的取证工作,并对其进行法律诉讼,若按照每部10万元诉讼标的估算,央视网将面临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索赔金额。
最后,大家还是没有撕破脸,这一系列纠纷以双方和解告终。
虽然被诉过几次,但总体说起来,因为乐视网经营版权有方,而且是行业内最早大量购买视频版权的公司,所以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它在告别人。
简单列举的几例:
2014年6月,小米盒子侵犯乐视《金陵十三钗》、《我是特种兵》等7部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向乐视网赔偿15万元。
2014年7月,乐视网因为《我是歌手》第二季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受侵害,法院判令风行网停止侵权,赔偿损失50万元。
2014年11月,法院判决暴风科技向乐视网赔偿17.95万元,官司的由头是《亲密爱人》、《大内密探零零狗》等11部影片的盗播。
2015年4月,乐视网认为其独家享有《金陵十三钗》等影视作品的网络传播权,而百度旗下百度云等终端擅自向网络用户提供在线播放和下载,所以将百度诉至相关法院索赔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