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原常委廖少华一审获刑16年,受贿1324万元
@西安中院
2015-04-09 10:51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西安中院 消息,9日公开宣判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廖少华共计收受贿赂1324万元,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1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130万元。
据中新网报道,落马前的廖少华,在许多人眼中属于“低调”“务实”的干部,甚至一度被视为“廉政标兵”、“反腐先锋”。一些企业负责人聊起廖少华被查,还表示“出乎自己意料”、“吃惊”、“突然”。在一些基层干部眼中,廖少华很“敬业”、很“勤政”、能“干事”。
据悉,在任职地方党政一把手时,廖少华一直在塑造“高调反腐”的形象。担任黔东南州委书记时,他曾与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并多次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作出批示。履职遵义市委书记后,廖少华也多次参与和主持重要反腐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