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列“村官负面言行清单”,禁止对媒体说“无可奉告”

“这个我不管,你去找上头反映”;“你算什么,头老老大(方言:意为态度嚣张)”——类似这样的话,绍兴市柯桥区251个行政村的村干部今后不能说了。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3月10日从柯桥区委组织部获悉,该区制定的1份“村干部负面言行清单”月底前将在各行政村公示,村干部在工作中若违反,情节严重的将被免职。
“负面言行清单”从言语和行为两方面对村干部进行了约束。其中,负面行为包括重大事务擅自作主,独断专行;闹不团结,搞派系斗争;不入户走访,群众有要事不到场;参与或支持无理上访;侵占集体“三资”;用公款请客送礼;脱岗缺席、迟到早退,群众有事找不到人;参与迷信活动;违反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17项。
“负面言语”分为对上级党委政府、对村班子成员、对老百姓和对其他(如新闻媒体等)4类。对老百姓的“负面言语”有:这个我不管,你去找上头反映;你算什么,头老老大;我也不想做,是上头要这样做。对其他(如新闻媒体等)的包括:你有什么权力说三道四,我无可奉告;我不晓得的,你找某某某去。对上级党委政府,“这桩事体我吃不落做”;“我没办法,这个要你们上头领导出面”这类语言出现在清单中。对村班子成员的“负面言语”包括:某某某在说你怎么不好;我是同意的,是某某某反对的;你甭说了,我说就这样;这是你管的,甭来跟我讲。
去年9月,柯桥区委、区政府发布《关于完善规范管理、能进能出机制,着力建设“三合适”村干部队伍的若干意见》,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村干部队伍结构优化,以45岁左右为主体、老中青相结合;履职能力提升,服务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的“双强”型村主职干部达到80%以上;规范意识增强,全面落实承诺履诺评诺和村级运行机制,说合适话、用合适方式、做合适事的氛围较好。
“村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存在一些不为村民办实事、语言简单粗暴的现象。负面言行清单不仅规范村干部的言行,更主要的是起到警示、约束的作用,让村干部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事。”柯桥区委宣传部业务科的朱姓科长告诉澎湃新闻。据他介绍,该清单推行后,所有村干部每半年将接受1次党员群众评议,结果与个人岗位适应性评估、报酬挂钩。若有负面言行,一旦查实将记入履职表现,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或罢免等处理。
